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王曙)9月25日,万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查获一起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且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当天23时20分,城区一中队民警在张高线开展夜查工作,发现未戴安全头盔的王某某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欲掉头驶离,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截。当民警靠近该驾驶员,就闻到其身上一股酒味儿,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该驾驶人体内的酒精含量45mg/100ml,随后民警询问其是否有驾驶证,王某某承认自己未取得驾驶证。其行为已涉嫌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驾驶员王某某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且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5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