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长安网讯 (通讯员 王曙)9月26日,万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重大违法行为。
当日凌晨1时47分,贾村中队民警在汇源街与宝鼎路交叉口开展夜查巡逻工作,对过往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严格检查。一辆车牌为晋MC****小型汽车经过临时检查点,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的过程中闻到该驾驶人柳某某浑身酒气,遂对其进行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6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原来,当日,柳某某朋友的儿子结婚,婚宴上为表示庆贺,经不住朋友相劝,喝了几杯喜酒,原以为后半夜了,交警会在家休息,没想到刚出路口,就被交警查获,柳某某后悔莫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柳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记12分、罚款1000元并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