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3年受理提请逮捕黑恶案件435件1201人
来源:运城日报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1-03-25 15:5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持续有效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在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逮捕的黑恶案件435件1201人,批准逮捕435件1119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8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黑恶案件246件1340人,提起公诉190件1150人,不起诉42人。经省市两级检察院审核把关,改变涉黑案件定性9件130人,改变涉恶案件定性31件176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市两级检察院班子成员直接办理或参与办理118件黑恶案件。市检察院检察长崔峰亲自担任办案组长办理李刚等人涉黑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在领导干部的带动下,极大地激发出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的斗志和热情。
正确的政治站位能够明确扫黑除恶的工作方向,得力的工作措施才能提升扫黑除恶工作质效,在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办理中,配强配优办案人员是高质量完成检察工作任务的基础保障。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一案一团队”“一案一督导”“一案一总结”,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按照“四个铁一般”的要求,将有能力、敢担当的业务骨干充实到扫黑除恶斗争第一线。先后协助省院或自行组织开展对景益民“保护伞”案、邓文涛涉黑案的庭审观摩,进行法律文书制作、法律适用及出庭履职规范的实地检验,促进提升指控犯罪能力,锻造出了一批能够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专业人才。
由于涉黑案件涉案人员多、犯罪事实多、案卷材料多,特别是作案时间长、跨度大,收集、调取、固定证据的难度大、数量多,为了快速取得战绩,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通过实地细致审阅案件材料,发现问题、寻找完善证据、规范程序的切入点,形成明晰的引导侦查取证的意见和建议后,及时向办案单位书面反馈,侦查机关逐一落实后,检察机关再适时对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逐条进行检验。通过办案团队的实质性提前介入,实现了将审查工作前移,提前了解案情,及时纠正侦查方向的偏差,防止非法证据的出现,合理排除证据间存在的矛盾,有利于快速解决程序上出现的各种问题,既提高了办案质量,又缩短了办案周期,形成了较为成熟、行之有效的介入引导侦查运城做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机关在依法监督的同时,增强与侦、判机关的协作配合,主动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快办机制,先后就案件争议问题召开联席会议52次,会商案件26件,较好地解决了分歧异议。其间,两级检察机关与相关执法司法机关共同出台加强协调配合的规范性文件27份,增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协同性。如平陆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法院制定了《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公安机关、法院部门协调联系工作机制》等,统一执法标准;先后介入引导238件涉黑恶案件侦查,提出引导侦查取证意见并督促落实;加强办案人员的实时沟通,提高退补质量,减少一退,严控二退,充分发挥检察环节“推进器”作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提起公诉的黑恶案件中有43件没有经过退补即提起公诉;及时主动与法院就案件总体把握、法律适用、庭前会议、庭审进度及效果评估等重大事项和重要环节进行交流,提升审判效果,并对庭审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进行研判,制定防控对策和措施,确保形成有效的打击合力。 (记者 邢智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