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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警方破获两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来源:绛县公安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英 | 发布时间: 2021-05-02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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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绛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在积极开展“全民反诈”宣传的同时,全面落实打防管控措施,出重拳、下重手,全力打击涉网络电信诈骗犯罪人员。

  4月30日,在分管领导的周密布控、指挥下,横水派出所、郝庄派出所民警在行政办的协助下,在网安大队大力支持下,先后辗转河南、山东两省三地,经过大量深入细致地摸排走访、调查取证,最终在山东省临清市戴湾乡一民房内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犯罪嫌疑人吴某。

  经查:吴某,男,现年30岁,系山东省临清市戴湾乡人。4月13日,吴某将自己的邮政银行卡出售给诈骗团伙用于实施诈骗,且银行流水数额达110余万元,吴某的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5月1日,刑侦一中队民警在河北省任丘市再抓一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 理财APP往往因能够赚钱而吸引投资者,上当受骗的理财投资者多不胜数。今年3月,绛县一居民在理财APP平台以投资理财的方式被诈骗10余万元。

  刑侦一中队民警接报后,紧紧围绕此案展开调查,经过大量工作,核查到该笔钱转入到一个名叫李某某账户。在网安大队的大力支持下,刑侦一中队民警不辞辛苦,行程千余里,经过摸排走访,蹲点守候,于5月1日在河北省任丘市正洛村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现年34岁,系河北省任丘市正洛村人 。李某某为获取经济利益,将以自己身份信息办理的银行卡、U盾、银行绑定的手机卡三件套出售给诈骗团伙实施诈骗活动。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绛县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