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零容忍” 运城公安持续严查中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2-02-15 10:13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张芸)春节期间是亲朋好友聚会的高峰期,推杯换盏,其乐融融。但酒过三巡,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但是别忘了!蜀黍们每逢佳节必严查!而且是每天!每天!每天!

不管白天还是黑夜,无论城区、农村还是国省道路,蜀黍们一如既往地在各大路口“等你”!可总有个别人心存侥幸,殊不知喝酒一时爽,酒驾悔终身!
2月9日22时47分,垣曲县公安局民警在国道241线892公里300米处查处酒驾时,民警发现一辆小型轿车行驶中突然减速,行车缓慢,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拦停车辆进行检查。当驾驶员摇下车窗后,一股浓浓的酒味袭来。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测试。经检测,当事人赵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赵某某被垣曲公安交警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2月4日18时45分许,剡某某驾驶轿车沿闻喜县城南大街由西往东行驶,行至盛邦城路口路段时,与行人崔某、张某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崔某经闻喜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剡某某驾车逃离事故现场。闻喜县公安局民警通过排查走访迅速锁定嫌疑车辆,当晚21时30分许,剡某某主动到闻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并积极配合民警调查。经呼气式酒精快速检测,剡某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75mg/100ml,后抽血送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为83.5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剡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2月9日晚20时许,稷山县公安局民警在省道233线93公里处路段设卡开展违法整治时,一辆小轿车驶来,民警拦停该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董某脸色通红、言语吞吐,神情可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酒精检测,结果为63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2月9日晚8时许,平陆县公安局民警在辖区圣人大街开展酒驾整治行动中,发现一辆形迹可疑摩托车,驾驶人看见民警向他走过来,“做贼心虚”的他立马猛加油门想要逃离,最终被执勤民警当场拦截下来。随即,民警对驾驶人李某进行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5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进一步调查发现,驾驶人李某曾于2021年4月6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这次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民警当场对其恶劣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不仅仅是句口号,更是铁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