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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电诈犯罪“黑灰产”!盐湖公安打掉一个跑分洗钱犯罪团伙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李佳 | 发布时间: 2022-07-13 11:09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张腾戈)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盐湖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向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根据市局“断卡”第二次集中行动工作要求,盐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反诈中心快速行动,迅速对市局推送的涉案线索展开研判。7月6日,反诈中心在市局刑侦支队的指导下,在分局领导的安排部署下,在盐湖区某一商务写字楼一举打掉一个跑分洗钱犯罪团伙,现场扣押涉诈资金5.4万元、涉案电脑4台、手机32部、营业执照17套,收缴涉案车辆1辆(38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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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2021年3月份至今,犯罪嫌疑人毕某斌(男,34岁,临猗人)租赁商务写字楼作为洗钱窝点,先后纠集犯罪嫌疑人王某东、邱某、邱某、郑某勇、白某东等人,从事洗钱“跑分”犯罪活动,采用24时不间断洗钱模式,疯狂作案涉案资金流水高达上亿元,非法获利1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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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犯罪嫌疑人毕某斌、王某东、邱某、邱某、郑某勇、白某东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被我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如果说让你注册成立几家公司,带着你的身份证、银行卡、对公账户等,将公司信息和各种材料转卖给他人,就可以获得丰厚的利益,这种看起来操作简单,来钱又快的方式你心动吗?如果你心动了,那你就落入了电信诈骗的圈套。

  警方提示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网络洗钱、网络诈骗、网络赌博),为其犯罪提供支付宝账号、微信账号、“四件套”(包括银行卡、U盾、手机卡、身份证资料)、“八件套”(对公银行卡、U盾、法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公章、法人私章、对公开户许可证等)帮助对方进行支付结算,行为人既泄露了个人信息,又影响了个人征信,甚至可能成为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受到刑事处罚,损人害己,一定要坚决杜绝!

  普法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