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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不胜防!假卖房,真诈骗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4-05-15 11:20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李鹏)近日,盐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北城中队联合打黑中队,对案件进行认真梳理,串并分析,深挖细查,破获多起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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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2020年6月,犯罪嫌疑人赵某奎(男,45岁,万荣县人)以自己在明珠逸和园小区有房低价出售,诈骗受害人鲁某40万元;2021年8月,赵某奎再次使用两份伪造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合同,诈骗受害人张某一辆宝马轿车,价值27万元;2023年1月,赵某奎又谎称自己在鑫地理想城学府有顶账房,并挂在某房产中介售卖,诈骗受害人籍某6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奎因涉嫌诈骗罪已被该局依法刑事拘留。

  法条链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