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赌必惩不手软!运城公安查处多起涉赌违法犯罪
来源:运城公安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4-07-30 15:17
人一旦沾上了“赌”
不仅自己难以抽身
还容易滋生
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以来
运城公安始终保持
对涉赌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
线上线下 全链打击
河津公安打掉一赌博团伙
7月6日晚,河津市公安局在全国公安机关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中,查获张某某等人在河津市东关村原某某家中进行赌博。经查,张某某等人以麻将为赌具、以“推饼子”的方式进行赌博,原某某按照庄家推押的钱数抽“头”获利,蔡某某为赌局放哨。此案共抓获涉案人员18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河津市公安局对张某某等18人进行行政拘留处罚。
绛县公安查处两起网络赌博案
7月20日,绛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涉赌线索,立即展开调查,查处两起网络赌博案,并对两人进行了处罚。
经查,6月7日,绛县冷口乡居民邓某在某APP上观看直播时,主播提示在游戏模块里玩游戏可以赢钱,邓某便打开游戏,看到里面骰子比大小、猜单双的游戏比较简单,便向该平台充值,通过骰子比大小、猜单双进行赌博,结果全盘皆输。
2月至6月,绛县安峪镇居民刘某在手机上浏览网页时,下载了一款某族软件,在该软件平台上通过给主播刷礼物,等待主播开奖,为了取得开奖成功后的双倍收益,刘某向该平台累计充值5万余元进行赌博。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绛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邓某、刘某给予行政处罚。
临猗公安破获一起开设赌场案
7月19日,临猗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开设赌场犯罪线索,立即展开侦查,抓获涉嫌在网上开设赌场的张某某。
经查,2021年7月份,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江苏省打工,经其工友推荐下载了某棋牌APP并充值参与赌博。随后,张某某又下载了“开某棋牌”APP参与赌博,并于2021年9月份开始为该棋牌APP推广代理,发展多名线下会员参与赌博,张某某从平台获取佣金5000余元。2021年7月至2024年5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共充值10万余元在“开某棋牌”APP参与赌博。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临猗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发财梦碎 空欢喜
十赌九输 酿大错
运城公安再次提示
不要赌博!不要赌博!不要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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