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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现场响起法槌声!

来源:山西高院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4-11-25 10:31

近日

一声清脆的法槌声

在中条山麓清水峪响起

运城永济市人民法院

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庭

现场开庭审结了一起非法采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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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6月份,被告人王某担任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该公司在永济市城东街道清水峪旅游项目实施。在施工过程中,被告人王某在清水峪排洪沟西侧盗采杂石混料,史某某进行购买。经查明,被告人王某销给被告人史某某杂石混料合计6115.98吨,价款134551.6元;销给其他社会人员杂石混料4000余吨,价款50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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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概貌

  现场概貌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二被告人主动缴纳因非法采矿导致的土地修复治理费用、鉴定费、违法所得等各项费用合计47万余元,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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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宣判

  当庭宣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史某某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在未获得采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采矿,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采矿罪。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综合被告人的从轻情节,依法判处其十个月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以罚金。

  永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沿中条山的乡镇、村委干部,相关企业负责人,国土资源、公安、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一百余人旁听庭审,通过巡回审判、现场“以案说法”,近距离直观感受司法审判过程,提高在矿产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意识。

山西法院持续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加大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力度

同时秉承环境修复司法理念

为山西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