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获5人!盐湖公安持续严打电诈等违法犯罪活动
来源:盐湖公安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5-03-06 09:11
出租、出售银行卡
提供手机卡给他人使用
就能坐收盈利?¥_¥
你以为只是赚“外快”
但却成为了“帮凶”
轻松赚钱的背后
却是万劫不复的深渊

近日,盐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反诈中队民警根据工作安排兵分多路,先后赶赴安徽、浙江、云南三省多市,对多名涉及分局正在侦办的电诈案件犯罪嫌疑人展开集中抓捕,通过一周的努力,反诈中队民警先后抓获5名违法犯罪嫌疑人,为群众追回被骗钱款43万元。
2月23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志从境外潜逃回国后被民警成功抓获。经查:在境外从事电诈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志以“黑户贷款”为名,先后在全国诱骗多人前往天津市,利用名下银行卡为诈骗集团洗钱提供帮助。该团伙累计取现涉诈资金254万元,涉及分局正在侦办的电诈案件1起。

2月25日,办案民警在安徽亳州某小区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追回被骗资金1万元,冻结被骗资金11万元。经查:2025年1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明知他人让其收取的资金有问题,为了获取报酬,仍然提供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帮助他人转移被骗资金,并删除信息企图逃避打击。

2月27日,办案民警前往浙江绍兴市新昌县,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成功将丁某、蔡某、宋某3名嫌疑人抓获,追回被骗资金10万元,冻结被骗资金21万元。经查:1月13日,盐湖区一教育培训机构财务人员张某被诈骗人员通过微信冒充其公司老板以交付货款为由骗取钱款90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志、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违法嫌疑人丁某、蔡某、宋某三人被公安机关依法惩戒,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相关链接:
生活中哪些行为容易构成帮信罪?
1、出售出借“银行卡”“手机卡”
只要你出借的物品能够帮助犯罪分子进行支付结算,你就是“帮信罪”的打击对象。
2、帮人刷单走流水
这种行为能帮骗子把骗来的资金进行“洗白”,是构成“帮信罪”的常见行为之一。
3、租借微信号
这本质上是网络黑灰产业链为了借用普通用户身份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逃避监管追踪而布设的陷阱。
4、帮助犯罪分子拉微信群
帮助骗子建群并最终导致诈骗成功的人,本质上已经成为犯罪成员,为贪图小利而害人害己。
5、为诈骗分子提供软件开发、技术支持
比较常见的是架设GOIP设备,为诈骗人员拨打诈骗电话开“后门”。参与其中的通常是大学生、科技公司……
通讯员: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