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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力全开,手“盗”擒来!运城公安连续破获多起盗窃案

来源:运城公安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6-01-16 10:01

为切实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回应群众平安期盼,运城公安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以“零容忍”态度向盗窃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近期连续破获多起盗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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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绛县公安破获系列车内盗窃案

2025年12月31日上午,绛县公安局陆续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停放在县城路边的车辆遭人盗窃,车内现金、香烟、首饰等财物不翼而飞。接到报案后,绛县公安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展开调查,办案民警依托侦查中心“技术+数据”双擎驱动,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2026年1月9日,办案民警赶赴太原,在晋源区某学校附近将其抓获,现场查获被盗现金5700余元、香烟、名酒、首饰等财物,以及作案工具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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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男,35岁,河南人)于2025年12月30日晚,驾驶面包车从河南省流窜至绛县境内,利用随身携带的开锁工具,对路边停放的车辆实施盗窃,连续作案30余起,直至凌晨4时许逃离现场。黄某某对其到绛县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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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已被绛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千里奔袭!盐湖公安跨省抓捕累犯窃贼

近日,盐湖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经营的超市被盗。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分析研判,走访摸排,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2026年1月6日,办案民警跨省出击,赴河北廊坊将涉嫌盗窃的嫌疑人张某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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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25年7月17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34岁,河北人)流窜至盐湖区某超市,使用事先准备的钳子剪断门锁,潜入店内盗走一部手机、现金八百余元及各类香烟十余条。得手后,其将部分香烟销赃,非法获利4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人赃俱获!新绛公安速战速决破获盗窃案

2026年1月12日,新绛县公安局接到群众邓先生报警,称其放置在某游乐场指定存放点的雪地滑雪车及配套电缆被盗,价值约1万元。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兵分多路,同步开展现场勘查、视频追踪和走访调查工作。通过细致勘查提取关键痕迹、海量筛查视频资料锁定驾驶三轮车的可疑男子,并结合走访中群众提供的“案发时段曾见有人开三轮车拉走物品”的重要线索,锁定嫌疑人身份及藏匿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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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经连续18小时调查,办案民警在龙兴镇将正欲转移赃物的犯罪嫌疑人吴某当场抓获,并查获被盗的雪地滑雪车及电缆。经讯问,吴某对其临时起意、盗窃财物的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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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已被新绛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法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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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此为止,伸手必被抓

运城公安以“零容忍”态度

严厉打击各类侵财性违法犯罪

也提醒广大群众

要提高防盗意识

加强对财物的保管

遇到违法犯罪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通讯员:许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