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传销人员 11 名!运城公安捣毁一传销窝点
来源:运城公安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6-01-21 10:55
好工作、好项目、有关系、挣钱容易……
骗你加入传销的理由各种各样
也许你以为,传销窝点是这样的

实际上,他们是这样的

1月12日,盐湖公安分局接群众报警,称其家属于2025年10月来到运城市,现已失去联系疑似被传销窝点控制,请求帮助。
接到报案后,民警对家属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最终锁定某小区,迅速调集30余名警力展开走访摸排,对其中疑似窝点的9号楼进行全面排查,随后以9号楼为中心逐步向周边楼栋延伸搜索。经过连续不间断工作,最终在4号楼某单位某室解救报警人家属,现场控制11名传销窝点成员,一举捣毁该传销窝点。

经查,2025年10月被害人通过网络认识李某某,李某某以介绍工作为由诱骗其前来,随后将其控制。
另查明,该传销窝点以介绍工作、旅游、交友等为名,通过社交软件诱骗外省人员前来,以“化妆品投资高回报”为幌子,要求新人购买产品获得资格。随后通过收缴手机、封闭培训、反复灌输“高额回报”观念等方式进行“洗脑”,进而诱骗参与者发展下线,以抽取提成、晋升等级。违法行为人王某某(男,22岁,云南人)在该传销窝点中负责策划、宣传及培训管理。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女,19岁,云南人)负责业务发展。违法行为人孙某(男,38岁,运城盐湖区人)在出租房屋过程中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


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某、李某某已被盐湖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孙某(房主)被依法处置,其余9名参与传销人员经教育训诫后,均已劝返回原籍。

2026年1月1日起,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正式施行!
其中,
第三十四条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胁迫、诱骗他人参加传销活动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通讯员:许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