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政法聚焦 > 执法现场 >

非法加装灯光 民警及时查获除隐患

来源:夏县公安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6-02-12 10:01

“大货车加的强光射灯太刺眼了,晚上照得眼睛都睁不开,开车好危险啊!”连日来,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组织警力针对货车私改车灯等违法行为,开展了非法安装射灯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连续查获5起擅自改变机动车灯光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2月5日20时许,民警巡逻至日凤线水头路段时,发现晋L009***大型货车前车灯亮度异常刺眼,该车加装两组LED射灯,严重影响其他车辆驾驶人视线,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21时许,民警巡逻至后夏线南师村路段时,发现晋MIC***大货车因加装牌照灯规避抓拍而被查处。

1770862077246450.jpg

1770862096434450.jpg

2月8日18时30分,屈某驾驶晋MG1***小型轿车行驶至232省道交警大队门口时,因涉嫌非法加装强光射灯被执勤民警查获。19时35分,张某驾驶晋L01****行驶至232省道大侯路段时,因涉嫌加装射灯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19时40分,李某驾驶晋MT0***货车行驶至埝裴线大侯路段时,因涉嫌加装射灯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分别对王某、郑某、屈某、张某、李某等5人进行了交通安全普法教育,讲解了改装车灯不仅破坏车辆原厂设计安全标准,更易在夜间行车时对对向驾驶人造成强烈眩光,诱发瞬间视觉盲区,增加交通事故风险。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5人分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现场监督拆除违规牌照灯、收缴设备,责令恢复车辆原状。

此次整治行动,共查获非法加装射灯货车和小轿车5辆。今后,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持续加大力度严查非法改装、加装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净化春运交通环境。

夏县交警温馨提示:每一次规范使用灯光,都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也是对自身安全的守护,让我们从自身做起,拒绝非法改装,正确使用车灯,用文明照亮道路,让安全伴随每一次归途。

通讯员:樊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