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中小学招生政策有调整
来源:运城晚报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1-06-24 16:10
民办初中考生报考范围调整为“考生所在考区的公办高中、民办高中以及第一批次志愿栏中的所有高中”,地处县或县级市的民办高中招生范围调整为“本县域内招生”……
今年我市中小学招生政策有调整
6月22日,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2021年中小学招生政策调整的公告》。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市教育局对普通高中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部分招生政策进行了调整。
普通高中阶段:根据省教育厅招生文件“从2021年起,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县域)招生;地处县或县级市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的要求,进行了两处调整。
一是考生报考范围有调整。民办初中学校的考生报考范围由去年的“所在考区的公办高中、户籍所在地公办高中及所有民办高中”调整为“考生所在考区的公办高中、民办高中以及第一批次志愿栏中的所有高中”。
二是学校招生范围有调整。地处县或县级市的民办高中招生范围由去年的“全市范围内招生”调整为“本县域内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一是招生方式突出强调“公民同招”,突出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同权。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全部通过“运城市中小学招生报名平台”统一网上报名,以县为单位统一录取。
二是招生范围调整。根据省教育厅有关精神,除中心城区外,其余各县、市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为学校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务工地民办学校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父母务工证明、营业执照等证件到学校进行现场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参与招生录取。
据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5日至7月19日;公办、民办学校现场核验资料时间为7月20日至7月23日;民办学校摇号时间为7月26日至27日;二次分配时间为7月28日至29日;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为7月30日至7月31日。(记者 冯杨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