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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通报酉阳粮食公司销售大米问题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4-10-15 08:53

  14日,针对“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大米问题”,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经查,该公司构成了生产经营标注虚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已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拟没收违法所得62.736025万元、罚款690.096275万元。重庆粮食集团已对段某某、冉某某作出免职处理,对陈某某降为一般员工、调离原岗位。对有关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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