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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机丢了,地铁不能走!”警方处理结果来了……

来源:中国长安网 | 责任编辑:崔志攀 | 发布时间: 2018-05-25 10:16

  “我手机丢了,地铁不能走!”警方:个人原因不能影响列车运行

  央视新闻 今天近日,一段“女子地铁丢手机扒车门20分钟不让走”的视频在网络上引起热议。警方24日发布通报,乘客邓某强行用手扒阻车门关闭,影响列车正常运营9分钟,处行政罚款。另外,上海轨道交通警方已接报受理邓某手机被盗一案。

  女子因手机被盗扒地铁车门

  事情发生在5月21日,上海广兰路地铁站。一位年轻的女乘客手机被偷,于是扒着车门大闹,导致车辆延误近20分钟。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这名女乘客双手扒着车门,地铁工作人员和乘客极力劝阻其下车,但女子称“自己手机丢了”拒绝下车。劝阻过程中,有乘客告诫扒门女子“你这样会被拘留的”,女子大喊“拘留也无所谓”。

  这段视频长达3分多钟,女子一直情绪激动不听劝说,列车因此延误将近20分钟。

  地铁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称:“当时这位女乘客认为偷手机的人在车上,于是扒着车门不让车走,由于工作人员没有执法权,只能等警察来,如果拖拽她的话,会变成工作人员的不对,所以在这方面很弱势。”

  警方通报:女子影响地铁运营9分钟 已罚款

  24日,上海轨交警方发布通报,5月21日18时50分,乘客邓某(女,31岁)在轨交二号线广兰路站(往浦东机场方向)站台处,以手机被盗为由,不听车站工作人员劝阻,强行用手扒阻车门关闭,影响列车正常运营9分钟。轨交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以行政罚款。邓某已认识到自身行为造成的运营隐患和不良影响,自愿认错接受处罚。另轨交警方已接报受理邓某手机被盗一案。

  警方提醒:轨道列车是公共交通工具,列车行驶途中乘客如遇突发事件可及时拨打110报警或地铁热线求助,切不可因个人原因影响列车正常运行,违者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9类行为将被记入“不良记录”

  为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从今年7月1日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将开始施行。《规定》明确禁止了9类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包括禁止强行上下车,禁止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禁止在车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禁止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

  针对乘客在轨道交通内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将建立城市轨道交通重点岗位从业人员不良记录和乘客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并按照规定将有关信用信息及时纳入交通运输和相关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提高失信成本,对违规者而言,只有真正付出点代价才能好好长点记性,对守规矩的人来说,是最直接的肯定和保护。

  执法者如何快速有效的处置?

  那么,如果类似的情况发生了,执法者该如何处置才能把公众利益受到的损害降到最低?

  法律专家岳屾山认为,地铁工作人员虽然没有警告、拘留、罚款等执法权,但是遇到扰乱公共秩序的情况发生时,他们是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制止的。比如,面对这位扒地铁车门的女子,工作人员可以采取一些稍微带有强制措施的行为,来让地铁恢复正常运营,这是他们能够行使的权力。只要依法依照程序来进行,这些行为都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