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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撒法治阳光 护航经济发展——稷山县司法局工作小记

来源:山西法制报 | 责任编辑:本站 | 发布时间: 2017-12-22 17:01

  近年来,稷山县司法局全体干警以“提升法律服务、维护安全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为己任,以“崇法、秉正、鼎新、善治”为工作理念,兢兢业业,踏实苦干,顽强拼搏,创造了稷山司法行政工作一个又一个新的高峰,为稷山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2014年以来,该局连续三年被运城市司法局评为“年度目标完成优秀单位”,2015年,稷山县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先进县”,该局党支部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

  创新形式 形成特色打造普法宣传新亮点

  普法栏目剧、法治微电影、普法微信公众号……近年来,稷山县司法局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切实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2014年,该局突破上街下乡、发放资料、接受咨询等传统方式,推出了《说事评理》普法栏目,该栏目定位为稷山方言、群众演员、身边故事,在该县一炮走红,不仅创下电视台“收视率”之最,而且掀起了广大群众学法的热潮。随后,该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普法短剧编剧、制作、演员、传播四套班子,建立拍摄基地8个,吸收编剧人员20余名、群众演员240余人。

  今年,该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各执法、司法单位积极参与普法短剧制作,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截至目前,共制作普法短剧70期,网络、微信点击率突破30万人次,成为该县一张靓丽的法治“名片”。

  健全网络 做实调解全力推进和谐稷山建设

  人民调解是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稷山县司法局以“抓队伍、建机制、抓培训、树典型”为工作主线,以人民调解为抓手,将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推进和谐稷山建设。

  建立全覆盖、无死角的人民调解网络。成立了县人民调解中心1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203个,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21名。与此同时,组织建立医患、道路交通、劳动用工等专业、行业调委会6个。通过组织机构建设,为做好基层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创新零距离、无缝隙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县乡村调委会有效联动的基础上,在县政法委的支持下,建立“五调对接”机制。目前,在县法院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确定了专门调解人员,制定完善了法官业务指导、矛盾纠纷移交等制度,使大量矛盾在诉前得到调解。

  选树有影响、能办事的模范人民调解员。依托西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成立了“权小黑个人品牌调解室”,为西社镇党委、政府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及信访案件,受到了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今年,权小黑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建立平台 精准监管不断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关乎社会稳定,为使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更加严格规范,县司法局高标准建立了稷山县社区矫正中心。中心设有报到室、监控室、讯问训诫室、警务室、心理矫治室、档案室、宣告庭、阅览室,功能齐全,设施一流。在监管过程中,该局对所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有效运用GPS手机定位和人脸识别签到系统,使日常监管真正实现科技监管、精准监管、规范监管。

  同时,为提升监管效果,该局配备了专业心理测评软件,培养了4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对服刑人员实行入矫测评及季度测评,并对测评结果不良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心理矫治,有效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杜绝重新犯罪。

  加大力度 创优服务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以前咨询法律问题特别麻烦,还要去县里找律师问,现在就方便多了,律师定期到村里为我们解答法律问题。”11月24日,稷峰镇村民马某高兴地对记者说道。

  近年来,稷山县司法局不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高标准建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个,创建公共法律服务示范村10个。同时,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在全县203个行政村(社区)均设立了法律顾问,在各乡镇及工会、残联、妇联等机关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7个,各行政村联络点200个,使“法律援助免费咨询全覆盖,工作机构覆盖所有农村、社区及困难企业”成为现实。

  同时,该局不断加大法律援助软硬件设施建设,全面改造了200平米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开通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搭建起集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立完善了“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限时办理制度,切实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配齐硬件 夯实基础筑牢司法行政工作根基

  近年来,稷山县司法局持续发力,加大投入,局机关及各乡镇司法所基础设施有了全面的改善。2013年底,局机关新的业务用房投入使用,集局机关各职能股室和法律援助、公证、律师、人民调解、司法鉴定便民服务为一体,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

  随后,该局对司法所相继进行了全面的改造提升,改善办公环境和办公设施,增加人员配备,使全县七个乡镇司法所全部达到了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今年5月,太阳司法所被评为“省级示范化司法所”,目前,稷峰、西社司法所也已达到了省级示范化司法所的标准。

  “司法行政工作不是简单的小事,它是从点滴做起,一步一步引导群众向法治化的方向迈进。”这是稷山司法行政人对工作的普遍认识。当前,依法治国正在全面推进,稷山县司法局将继续奋发作为,一步一个脚印,为“法治稷山”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