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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人民法院荣获运城市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

来源: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责任编辑:本站 | 发布时间: 2018-01-08 14:37

  原标题:岁尾年头传喜讯 文明创建获殊荣——盐湖区法院荣获运城市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

  元旦前夕,运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通报表彰2016——2017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与个人,盐湖区法院荣获2017年运城市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

  盐湖区法院在精神文明标兵单位创建活动中,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司法改革为契机,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党组重视,创新思路,活动引导,突出特色,为凝聚正能量,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在创建活动中

  一是精心组织领导,完善措施,形成创建合力。做到组织领导、宣传造势、制度方案、检查落实“四个到位”。

  二是强化表率作用,以上率下,做好创建排头兵。院领导班子成员亲自给全院干警上党课,密切联系群众,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带头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深入所在支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树立班子的整体形象。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凝神聚力,焕发正能量。坚持“四个突出”:突出思想建设塑造队伍,以正气的力量取信于民。突出制度执行严管队伍,以制度的力量确保审判效率。突出能力提升带好队伍,以知识的力量提升能力。突出文化建设引领队伍,以团队的力量推动工作。

  四是文化建设搭台,丰富创建内涵。突出精神文化建设,培育文明内涵。重视制度文化建设,创新规范管理机制。强化行为文化建设,增强文明尚法理念。推行物质文化建设,彰显文化效能。

  五是主题活动引导,弘扬正气,激发创建活力。坚持开展主题教育、德孝文化主题教育、学雷锋献爱心、送法进企业、服务办实事、普法宣传等五项活动。

  荣获“运城市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对盐湖区法院来讲,将是又一个新的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盐湖区法院将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用习近平新时代社会重要思想统领整体工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司法工作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砥砺前行,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创先争优的工作热情,忠诚履行审判职能,捍卫公平正义,为建设“大运城”,建设幸福盐湖谱写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