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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二十条”措施保障攻坚执行难

来源:山西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05-15 11:47

近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结合当前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态势和上级有关部署,适时研究制定出台了20项工作措施,保障、助推“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这“二十条”内容包括:

1、汇总全省涉党政机关未执结案件,报送省委政法委联合督办。

2、绘制全省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作战图,部署攻坚任务、时间表、路线图,实施挂图作战。

3、限时完成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系统建设,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的管理。

4、限时完成新 “执行指挥中心”软硬件设施建设,加快应用实施。

5、5月底前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信用监督、警示和联合惩戒。

6、组织未结“骨头案”交叉执行。

7、制定规范案件保全执行文件,统一和规范保全类案件实施的管辖、条件和程序。

8、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执行信访案件及时办结,推进全省在年底第三方评估时办结率达到90%以上。

9、制定执行工作宣传方案,协调推进“法媒银”曝光平台上线运行。

10、强化执行办案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11、省高院一案一策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2、进一步明确执行局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人人定岗定责。

13、推进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有效发挥“三统一”职能。

14、每半月对各市和各县执行质效进行排名通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15、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内容,建立本省执行考评体系并组织实施。

16、完善全省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6月底前实现省内所属银行的查询、冻结、扣划功能,提高效率。

17、推进落实执行工作“十大创新工程”,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创新制度保障。

18、部署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创新执行工作模式。

19、建立与人大代表的联络机制,专人组织调研、视察和观摩,争取理解和支持。

20、推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