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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法院组织开展庭审观摩交流活动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3-08 11:25

  运城长安网讯(记者古红军 通讯员 郝丽莎)3月5日上午,被告人姜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在夏县法院一号法庭开庭审理,副院长庞涛担任审判长,马永平专委、边婷婷法官担任审判员,庭审全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同步直播。当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参加了观摩。夏县法院院长荆世星、全体审委会委员一同参加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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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8日,被害人刘某持刀闯进姜某某家,打了姜某某一拳,接着用随身携带的刀刺向姜某某腹部,被告人姜某某抓住刀刃将刀夺走,扎进刘某某胸前,后又在其背部扎两刀,导致刘某某死亡,夏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本院提起公诉,被害人家属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以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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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开庭审理,严格经过法庭调查、庭审质证、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环节。庭审结束后,观摩团成员与合议庭成员进行了座谈讨论。

座谈会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围绕庭审过程和案件事实等方面一一发表了意见看法。代表们认为本次庭审准备充分、逻辑清晰,节奏顺利,对合议庭法庭驾驭的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庭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就本案事实认定,委员们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们建议法院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起因、经过、正确认定案件性质,公正判决,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也提出,庭审观摩的形式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增加了案件审判流程公开透明度,也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合议庭成员表示,本案将认真评议,公正判决,传播司法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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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世星代表院党组感谢各位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意见,夏县法院将不断改进,并将不定期组织庭审观摩活动,将司法公开和庭审规范化相融合,更好的提升法院庭审规范化程度和案件审判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