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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 打好“主动”牌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3-11 09:18

  运城长安网讯(记者古红军 杨占龙 邓乃瑜)稷山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将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法治惠民的着力点,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国家救助工作细则》,完善诉讼救济配套机制,不断增强司法救助工作的主动性。近日,该院先后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8人,为生活陷入困境的刑事案件受害人发放救助金10万余元。

  稷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在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过程中,主动了解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和生活情况,及时告知符合救助条件的受害人可以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做到“应救尽救”。发放救助金后,办案人员还会适时通过上门了解、电话回访等方式,关心、慰问被救助人,及时掌握被救助人的状况与需求,使这些刑事案件受害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国家的关怀,确保救助济困效果。该院的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