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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法院发放司法救助款 为群众送去温暖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1-10-28 11:09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刘檠)近日,垣曲县华峰乡的张某等六位当事人出借给王某的民间借贷案在经历了政府协调、听证、诉讼、执行及司法救助等程序后,获得了政府发放的司法救助补偿,弥补了当事人的部分损失,给他们送去了温暖。这六位当事人对垣曲法院及办案法官张宝选同志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当场送了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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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等六位当事人于2000年分别出借本村村民王某资金从一万元至四万元不等,考虑到王某系本村同民且和其中几位出借人存在亲戚关系,六位当事人多次找村干部、乡政府调解,后张某等六位当事人到该院诉讼,要求王某归还借款,经该院多次调解,王某和各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2020年8月31日王某偿还每个原告1000元,剩余借款自2020年9月起每月28日偿还500元,直至还清为止。但王某仅偿还了1000元后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张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料王某于2020年10月6日意外死亡。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冻结了王某账户,因王某离异,仅有少量遗产可供执行。

考虑到张某等六人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中三位身体存在不同程序的残疾,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执行部门引导张某等六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张宝选法官收到救助申请后,积极同相关部门沟通联络,考虑到张某等人实际情况,在炎炎夏日多次前往当事人家中调查,收集相关资料。经过多次努力,该六位申请人分别得到了2310元至8460元不等的司法救助款。

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对权利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采取一次性辅助救济措施,解决当事人面临的急迫困难。本案张某等人出借给王某的资金穷尽措施未能追回,且张某等人均系建档立卡贫困户,部分身体残疾,生活困难,国家司法救助款项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事人的窘迫情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