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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红色文化洗礼提升教育改造质量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1-10-28 11:32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张志善)为了让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红色教育洗礼,发挥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10月26日,绛县司法局集中组织本县社区矫正对象到安峪镇郇王村参观了曹金海烈士纪念馆,接受红色文化洗礼,将主题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在司法局监管人员和纪念馆工作人员带领下,社区矫正对象整队后有序进入曹金海烈士纪念馆,逐一参观了纪念馆中的历史文物、文献资料、历史图片等。认真聆听了该村老书记马奎的生动讲解,全面了解了绛县第一个党支部诞生经过和绛县革命历史,心灵受到极大地震撼。

社区矫正对象刘某在看到绛县以曹金海为首的革命先辈出生入死、抛头颅、洒热血的光荣事迹后,对照自己所犯下的错误深情地说:“这些革命先烈的英勇行为,瞬间让我感觉到自己的无知和渺小,不仅荡涤和纯洁了我的心灵,也提升了我热爱家乡热爱国家的意识,今后一定好好做人认真悔过,争取做一个对社会和家乡有益的人。”

在此基础上,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在郇王村文化广场和安峪镇法治文化公园集中开展了社区服务公益劳动。他们用参观学习焕发出来的热情分工合作,互相配合,有的用扫帚清扫垃圾杂物、有的用铁铲铲除杂草、有的用手捡起地上的果皮纸屑,不怕脏、不怕累,干劲十足。用汗水洗刷罪错,积极改造自己。

最后,在安峪司法所,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李俊梅和人民参与和法治促进股股长张腊穗从“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正”三个方面对矫正对象进行了训诫。警示矫正对象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后果,明确提出改正的方向和期限,告诫其要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端正思想态度,明确身份意识、“在刑意识”;要遵守社区矫正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切勿以身试法;要加强自我改造,自觉学法、守法、遵规、改过,成为守法公民,争取顺利回归社会。从而使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有了更深的认识,严肃了矫正纪律,对社区矫正对象起到了有效的威慑和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