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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案款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1-11-19 10:16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王康燕)为进一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解决群众关心、操心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的通知》要求,11月18日,绛县法院开展集中发放执行案款活动,向14起执行案申请人发放执行款162.1万余元,以实际行动将胜诉判决兑现成为人民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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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中发放现场,执行局局长王君泽介绍了此次发放案款所涉及案件的基本情况。出于安全及便利当事人角度考虑,执行干警在核实申请执行人身份、应发金额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后,通过“一案一账户”管理系统将执行案款发放至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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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不只是一句口号,更是一份责任与担当。下一步,绛县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综合运用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悬赏、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将执行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努力为胜诉当事人兑现合法权益,坚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