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政法要闻 > 中央政法要闻 >

周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

来源:中国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3-28 08:37

  周强出席推进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座谈会强调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加快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


  3月2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推进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构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新机制,努力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培养更多高素质法治人才。

  周强对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法律研修学者顺利完成研修工作、第三批挂职专家学者即将圆满完成挂职任务表示祝贺,对第四批法律研修学者和第七批法律实习生来院表示欢迎,并为第三批研修学者颁发了研修证书。

  周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最高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部署,在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资源优势,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建立挂职专家学者、法律研修学者、法律实习生制度,积极促进双向交流,服务和推动法治人才培养,实现了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研究机构的良性交流和互动,取得积极成果。

  周强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构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新机制。法学理论研究为司法实践提供着重要支持,司法实践为法学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富沃土,要在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中,加快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推动司法实践创新发展。要牢牢把握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突出对法治人才的政治素养教育,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对法治人才的政治素质、国情、党性和思想道德教育。要紧紧立足中国司法实践,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聚焦司法改革、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提供高质量研究成果,推动司法实践的理论创新、机制创新、工作创新。

  周强强调,要不断健全机制,努力开创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新局面。要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研究机构以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互相配合、通力合作,共同为加快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发挥积极作用。人民法院要健全完善服务、保障和管理机制,创造更多有利条件,切实加强管理,积极促进成果转化,不断提高挂职、研修、实习质量,确保研有所得、习有所获。希望各法学院校、研究机构进一步加强支持配合,提供更多便利,共同开展好此项工作。挂职学者、法律研修学者、法律实习生要珍惜机遇,发挥专业特长,在司法实践中成长提高,共同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主持会议。第七批法律实习生代表、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邹仪威,第四批法律研修学者代表、清华大学副教授刘晗,第三批法律研修学者代表、武汉大学教授罗昆,第三批挂职学者代表、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单文华,高校代表、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和教育部、中央政法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会上先后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挂职学者、法律研修学者,第四批法律研修学者,第七批法律实习生,有关高校代表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