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去年695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附条件不起诉
来源:中新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4-11 14:48
中新网4月11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11日透露,2018年,全国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6959人,比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开始适用的2013年上升了一倍。
4月11日,最高检、团中央召开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检察机关与团组织推动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有关情况,介绍试点工作安排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发布典型案(事)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史卫忠表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有力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一是对罪错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更加精准有效。北京等地方借助专业社工机构,对罪错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实现了全覆盖。司法社工的介入,推动帮教考察工作更加到位有效,为更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创造了条件。
2018年,全国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6959人,比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开始适用的2013年上升了一倍。借助专业力量,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引入人格甄别和心理干预制度,实施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科学化帮教方案,四川、浙江、上海等地还建立强制性亲职教育制度,促进监护人提高监护能力,充分发挥家庭应有的教育矫正作用。
二是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更加及时有效。最高检专门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要求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多元化综合救助。近年来,检察机关为数万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心理干预、司法援助等救助措施。
山东、云南等地检察机关为一些受到严重侵害的未成年人制订实施了长达五年的心理康复计划。应湖北检察机关的委托,广东深圳检察机关对两名外来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了心理疏导、入学和技能培训等一系列救助。这些都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参与和支持。
浙江、上海、河南等地检察机关还推动建立被害人需求转介机制,检察机关根据被害人需要,通过工作平台及时链接社工、医疗、心理干预、教育、就业等有关社会资源介入,为被害人提供救助,进一步提高了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的及时性、有效性。
三是推动了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检察院打造的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信息平台在德州全市推广,目前已经有701个机关、事业单位参与,信息员队伍达4万余人。河南新乡市检察院牵头联合13家单位,建立“小荷青少年维权中心”,构建起司法机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及公益组织规范有序、共同参与的全面、全程、全方位的未检工作模式。
湖北、浙江杭州、福建漳州等地依托社会力量探索建立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安全困境儿童信息员制度,对于破解侵害未成年人发现难、预防难的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重庆“莎姐”志愿队成员在接受培训后还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和自护教育工作。
上海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市检察院、团市委等部门共同制定了《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意见》,对青少年事务社工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进行规范,逐渐形成了司法机关与社会力量协作开展一般犯罪预防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