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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

来源:山西司法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6-25 15:54

  近年来,山西省社区矫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积极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要求,牢固树立以规范谋发展、以规范促提升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以规范化推动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注重队伍整体能力提升,加强执法主体规范化。山西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从加强培训工作入手,建立了分级分类培训制度,对省、市、县、乡四级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政治教育、业务培训。除每年对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之外,还组织对全省1400余名司法所长进行了轮训。通过培训,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不断加强,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化。山西省司法厅不断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制定实施了刑罚执行一体化部门衔接、内部对接、岗位职责、日常管理、考核监管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在全省全面开展了选派监狱戒毒民警到司法局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通过自愿报名、组织推荐、确定人选、组织培训等环节,4月25日,选派的125名民警已经到岗就位,开展工作。全省实现11个市、117个县社区矫正机构民警派驻全覆盖,刑罚执行一体化进入全面推进和规范运行阶段。

  三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衔接配合,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化。通过出台《山西省司法厅关于规范社区矫正中心管理的意见》,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现场推进会、组织市县司法局参观学习等措施,对社区矫正中心的组织架构、力量配置、功能区域设置、外观标识、装备设施等方面进行了统一规范。全省11个市积极争取全部以市委政法委名义或法检公司四家联合发文,推进工作衔接配合。截至目前,118个社区矫正中心全部建成,覆盖率达到100.8%,中心建设规范化质量不断得到提高。

  四是落实监管措施,加强安全监管规范化。严格落实各项监管规定,不断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力度,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连续多年开展省市县三级漏管脱管虚管专项整治、安全稳定排查整治和各类执法检查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在全省部署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对象边控工作,在各市司法局与公安机关对接联系、摸底排查、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区矫正对象边控工作。通过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有效地促进了监管责任落实,安全监管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五是建设“智慧矫正”,加强信息管理规范化。根据司法部总体部署,结合山西实际,制定了实施意见,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正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任务情况组织贯彻实施。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自主研发的“山西省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作顺利完成,采取先试点后铺开的方式,选择了晋中市和吕梁市试点运行,效果明显,目前正在全省范围内试运行。该系统除档案管理、实时点名、定位监管、报警提醒、移动审批等功能外,还扩展了信息报送、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社区家访、突发事件上报等功能,变固定执法为移动执法,极大地方便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贯彻实施,做到了向科技要警力。

  六是开展案卷评查,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化。通过案卷评查的形式,采取市、县、所三级交叉互评的方式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各地在档案建设方面交流了经验、做出了对比,同时发现了亮点、评出了不足,达到了取长补短、推进工作标准化的目的。大同市城区司法局将档案评查结果与个人评先评优挂钩,长治市屯留区召开专题会议,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讨论、解决。各市、县(市、区)普遍将此项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评查,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讨论、解决,提高了案卷质量,提升了档案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