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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我也要为保护生态环境作贡献!”—堂感人至深的法治公开课

来源:检察日报-检察新闻版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4-11-06 09:32

  初秋的平陆,穿过苍翠大树的阳光炙热不减。在运城市平陆县常乐镇某村村委会,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正在公开开庭审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媒体记者等旁听庭审,不少村民还自发来到现场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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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自己做得不对,但我只是帮他的忙,没有收取任何好处费,也要让我赔钱,我觉得很冤。”庭审一开始,犯罪嫌疑人小建(化名)就表示自己很委屈。小建是赵某的邻居,在赵某非法捕捞黄河野生鱼苗收网时,由于鱼苗过重,赵某一个人搬不动,便请小建帮忙。因两人是朋友,小建二话不说便答应了,两次帮助赵某搬运鱼苗,没有收取任何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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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实案情是怎样的?办案检察官现场向围观村民介绍了这起非法捕捞案的经过。原来,李某、赵某等人在禁渔期两次大规模捕捞野生鱼苗,被执法人员当场抓获。今年1月,这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移送平陆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时鉴于小建犯罪情节轻微,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小建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为增强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经检法两单位协调,平陆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在案发地所在村村委会公开审理该案。

  庭审中,面对小建和李某、赵某等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不解,检察官进行了耐心的释法说理,让他们真正认识到犯罪行为给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他们当场表示将自觉承担修复生态环境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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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理,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李某等6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适用缓刑,追缴违法所得,同时判令包括小建在内的7人承担黄河流域生态系统损害修复责任,在捕捞水域增殖放流鱼苗,共同承担鉴定费用,并在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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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后,平陆县人民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并在沿黄河路段增设禁渔期禁止捕捞的警示牌。听了检察官和法官现场普法后,一位旁听庭审的村民深有感触地说:“今后,我也要为保护生态环境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