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公安连续调解多起矛盾纠纷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4-05-15 11:00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韩晓娟)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稷山公安深入践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枫桥经验”,坚持源头治理,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近日成功调解多起矛盾纠纷。
4月23日17时许,李某报警称,其在郝壁村地里被人殴打致伤。接到报警后,蔡村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了解,李某(男,51岁,稷山县蔡村乡人)与吉某(男,57岁,稷山县蔡村乡人)因土地纠纷发生口角,吉某将李某殴打致伤。了解情况后,民警多次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并给双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吉某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5月7日,主动向李某道歉并进行赔偿,李某对吉某的行为予以谅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握手言和。

5月6日,西社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辖区东庄村口有人打架。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了解,杨某(男,40岁,稷山县稷峰镇人)驾驶的大车与王某(男,55岁,稷山县西社镇人)驾驶的车辆因会车问题发生冲突,王某在杨某头部打了两拳。民警在初步了解情况后,将双方带至派出所进行调解,通过安抚双方情绪,耐心讲解政策、解读法律,于次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5月2日,太阳派出所民警接110指令称:董家庄村有人打架。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了解,董某(男,30岁,稷山县太阳乡人)与张某(男,47岁,稷山县太阳乡人)在本村一婚礼现场酒后因口角发生肢体冲突。了解情况后,民警通过情、理、法等多角度对双方讲法律、讲道理,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5月8日,案件成功得以调解。

5月9日,稷峰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大佛路某饭店有人闹事。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带队赶往现场。经了解,孙某和张某二人在饭店吃饭,因酒后发生口角引发争吵。
了解具体情况后,民警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调解室,对双方进行耐心细致地劝导,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让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在民警的努力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相互道歉,矛盾成功得到调解。
5月9日上午,清河派出所接110指令称:清河镇三交村有人打架。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了解,稷山县清河镇段某(女,47岁)与胡某(女,55岁)二人因屋檐排水问题发生矛盾,段某阻止胡某家施工,二人发生肢体冲突。
考虑到双方系邻居,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民警采取换位调解的方式进行协调化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商处理的一致意愿,并表示以后不会再因此事发生纠纷。

5月6日,稷峰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姚村村委会门口有人打架。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带队赶往现场。经了解,杨某和宋某二人因摊位占位问题引起矛盾发生口角,并引发撕扯。
为了从源头化解矛盾,5月10日,民警采取“多面调、情感调、换位调”等方式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商处理的一致意向。
“群众事,无小事”,这不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一份承诺,无论何时何地,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稷山公安始终守护在你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