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以案释法 共绘法治美好“枫”景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4-06-13 10:33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真正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6月5日下午,夏县人民法院水头法庭庭长王淑丽在水头法官联络站巡回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并在庭后对水头镇人民调解员和网格员进行了普法宣传。
基本案情
2022年,原告王某与被告齐某认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在交往过程中,二人共同购买了一辆别克牌二手车,双方约定:车辆登记在原告王某名下,车辆使用权归被告,并用车辆登记证书抵押,在银行办理了分期付款手续,由被告承担还款责任。被告向银行归还了几个月的贷款后,因双方感情出现问题就不按时还款,原告无奈只好自己还款13期,加上购买车险的费用,共计18021元。现双方已分手,故原告起诉被告返还其车辆垫付款18021元并支付违约金。
调解经过
开庭前,法官组织原、被告进行了调解,但因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开庭后,法官联合被告所在村的网格员、调解员共同对双方再次调解,经过他们耐心地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释法说理
案件调解结束后,王淑丽就司法实践中频发的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婚约财产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法律规定进行了全面解读。同时讲解了调解理念和技巧,并就参训人员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进一步提升了人民调解员和网格员的调解能力。
参加旁听的人民调解员和网格员纷纷表示,在法官联络站里旁听庭审和参加培训,近距离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便捷,也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水平,学会了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夏县人民法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