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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奔波 只为这颗“慈母心”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4-07-03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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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7月1日,申请执行人董某将一面“青天有鉴 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万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特向承办案件的执行人员王文博、刘琪、王树阳不辞辛苦,顺利执行完毕她的案件,了却一位慈母四年来的心愿,表示诚挚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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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详情

  高某与董某原系夫妻,因感情不和,于2022年经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所生女儿由父亲高某抚养,董某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600元,董某探望孩子时,高某应提供协助。

  2024年5月高某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要求董某支付女儿两年的抚养费。经执行人员询问董某,其称不支付抚养费是因为高某不让其探望孩子,表示只要见到孩子就立即支付抚养费,并向法院申请执行探望权。经与高某沟通,高某称其现在北京工作,孩子随其在北京读书,因离婚时孩子并不想见到董某,故拒绝董某探望孩子。

  案件执行

  考虑到探视权案件执行的特殊性,不能直接针对孩子的人身,对不配合探视权执行的监护人采取罚款拘留措施,只能激化双方的矛盾,不利于案件的执行,更会影响日后探视权的行使。如何兼顾三方的利益,达到虽然父母离婚但仍能让孩子在父爱母爱中健康成长,了却一个母亲日思夜想见到女儿的心愿,并使日后的探望正常化,教育和劝说无疑就是该案最好的解决办法。

  执行人员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协商,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耐心做思想工作,高某最终同意在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的前提下,由执行法官陪同让董某探望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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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9日执行人员前往北京,提前与高某见面,约定好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2024年6月20日下午董某到达北京,高某按时带着孩子到达约定的见面地点,当晚8时,时隔四年多,董某终于见到了女儿,母女俩紧抱在一起。看到这一幕,三名执行人员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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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在执行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长期探望协议,董某立即支付了抚养费。至此,两起因离婚纠纷引发的抚养费和探望权相互交织的执行案件圆满画上句号。

  来源:山西省万荣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