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她”撑起一片蓝天
来源:山西检察 运城检察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5-01-21 10:12
大家好,我是武永爱,来自绛县人民检察院。家暴一直是我们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对于不敢诉、不会诉的受害者,检察机关不仅要有态度,更要有温度。今天与大家分享的是绛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家暴案件。
故事的主人公叫黄某(女),2020年和岳某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岳某时常因琐事对黄某殴打、谩骂,过后又软硬兼施请求原谅。为了孩子的成长和家人的安全,黄某一忍再忍,但换来的却是丈夫的暴力升级。
2023年5月的一个晚上,岳某因琐事发怒,用重物击打黄某头部致其倒地,后对黄某持续踩踏,黄某挣扎着站起后,又被再次打倒,事后岳某扬长而去。黄某被邻居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黄某肋骨骨折为轻伤二级,头部损伤为轻微伤。
我们初次见到黄某时,她显得有些紧张局促,不知道自己报警是否正确,丈夫虽然已被刑事拘留,但她顾虑很多,最担心的就是怕遭到报复。在我们的耐心疏导下,她慢慢放下了心里戒备,讲述了她婚后的种种遭遇。
两个多小时的聊天、屡次的哽咽,是她遭受家暴后身心俱疲、挣扎控诉的缩影。为了减少对黄某的二次伤害,我们配合侦查人员制定了详细的询问提纲,确保一次性取证,并聘请专业人员对黄某开展心理疏导,鼓励她尽早走出心理伤痛,勇敢地依法解决婚姻、子女抚养等问题。
针对岳某拒不认罪的情况,我们建议侦查机关及时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又多次对岳某释法说理,促使他认罪认罚。2023年10月,绛县人民检察院以岳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岳某痛哭流涕、自愿悔罪,法院当庭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岳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岳某表示“对于婚姻,尊重黄某的决定,服从判决不提出上诉”。
在案件办理时,我们了解到,他们的孩子仅3岁,当时岳某被羁押,黄某受伤住院,孩子暂时寄养在朋友家中。孩子本就是家暴的受害者,尽快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成了困扰我们的一个心结。我们联合当地妇联、司法、村委等多方力量,积极开展家庭教育。
接孩子的那天,是我们陪黄某去的,至今我还记得孩子看见妈妈时扑进怀里嚎啕大哭的场景,一句“妈妈,你去哪里了?我想你了!”,让在场的人潸然泪下。
对于黄某受伤、无经济来源的现实问题,绛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为黄某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帮她渡过眼前难关。对于黄某坚决离婚的诉求申请,绛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黄某提起离婚诉讼,目前,法院已判决双方离婚,孩子由黄某抚养。
“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支持我、帮助我”,再见黄某时,她讲述了她的工作和孩子顺利入学的事情。与初次见面时相比,她的脸上多了几分自信和从容。
抵制家暴,法律只是最后的一道防线,做好预防,才是我们更应努力的方向。该案发生后,我们联合妇联、乡镇等通过“线上+线下”开展法治宣传,让广大群众明白家暴不是“家务事”。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我们将不断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发展,真正做到“弱有所依”、“诉有所应”,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和正义的力量。
通讯员:马晓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