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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受伤赔偿款有着落了

来源: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5-02-11 09:42

  近年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探索社会基层治理新思路、新举措,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构建多元解纷“新枫格”。

法院快速高效调解,助力农民工成功讨回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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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新绛县人民法院阳王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在5日内通过立案调解的方式,帮助农民工顺利讨回了被长期拖欠的工资款,为这起案件画上了句号。

  此前,案件的原告李某因雇主王某未能按时支付工资而陷入生活困境,他多次讨要无果后,无奈之下选择向法院求助。新绛县人民法院阳王法庭对此高度重视,迅速启动了立案调解程序。

  承办法官在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了联系,耐心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诉求,并对案情进行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充分发挥调解的灵活性和高效性,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经过不懈努力,雇主王某同意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被拖欠的工资款,而农民工李某也终于拿到了他应得的劳动报酬。

受伤职工获赔,企业经营稳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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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夏县人民法院泗交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辖区内涉企劳动合同纠纷案件。涉案企业对伤者作出一次性赔偿,并就伤者法定退休前后的生活做出了合法合理安排。

  原告周某某系被告化工公司员工,2020年6月15日,在车间施工操作期间,被化工原料烧伤。事发后,被告公司给予原告积极有效治疗。双方因后期赔偿等相关问题协商不一致产生分歧,原告周某某由此诉至夏县人民法院。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矛盾日渐逐步升级,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日常生活,影响了企业正常经营。

  本着案结事了的宗旨,承办法官多次深入到被告企业以及原告所在地,秉持着耐心与专业,为双方当事人悉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疏导工作,尽可能化解原告因受伤而对生活失去信心,无力从事工作的心结,积极探寻双方利益的最大平衡点,最终使得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各项损失共190000元,且自2025年1月起,每月支付原告伤残津贴2870元,直至原告满法定退休年龄之日止。

  通讯员:靳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