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思念落空,垣曲法院守护亲子温情
来源:垣曲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6-07-10 10:13
近日,垣曲县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以和解为主、对孩子身心健康及成长有益的原则,妥善执结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在实现申请执行人探望权的同时,充分彰显了司法的人文情怀。
案情简介:
赵某和王某于2020年在河南省郑州市调解离婚,约定婚生子明明六岁之前由母亲赵某抚养,父亲王某可以探望孩子,六岁后由王某抚养,赵某可以探望孩子。后来,王某将孩子带回老家,赵某到老家探望孩子期间没有经过王某同意私自把孩子带回了河南省郑州市。自此双方产生冲突,矛盾加深,之后王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赵某探望孩子。

赵某思子心切,无奈之下于2026年1月向垣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配合其行使探望权。垣曲县人民法院法官根据相关法律条文作出判决:原告赵某可于每月探望孩子一天。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聂峰结合案情远程耐心调解,针对被执行人长期阻挠探望的问题,办案人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开展远程沟通劝导与法律释明工作。督促当事人依法履行协助义务,促成双方按约定落实探望安排,有效保障当事人法定权利,修复亲子沟通渠道。

考虑到不影响孩子上学,聂峰法官专门选择了周五下午赶赴郑州市,第一时间先组织了双方沟通、释法明理,明确探望权系法定权利,抚养一方负有法定协助义务。同时耐心化解双方积怨,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起初王某有抵触情绪,态度强硬,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解,王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双方当场签订了探望承诺书并告知双方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不准在探望期间吵架,不准在孩子面前相互诋毁对方等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相关约定。

周六早上8点,王某按约定把孩子带到了指定地点,赵某顺利的见到了孩子,孩子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在承办法官的陪同下双方从开始的相互对立,到后来的共同协同,充分化解了双方矛盾。王某也表示以后会像今天这样让赵某探望孩子,这起执行探望权纠纷案妥善结案。
垣曲法院在执行探望权案件时,始终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置于首位,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全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此,法院也提醒广大父母,处理离婚探望权问题时,应充分考虑孩子的感受,减少家庭变故对孩子的负面影响。下一步,垣曲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强化执行力度,妥善化解涉未成年家事纠纷,以司法的温度守护每一个孩子的笑脸,用法律之光点亮千家万户。
通讯员:安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