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徽下的守护
来源:运城日报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6-07-30 09:44

从发现一案到监督一域,万荣县人民检察院以洗浴行业整治撬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
检徽下的守护

检察官在新落成的法治教育基地为孩子们普法。其身后就是基地专门打造的“蓝色小屋”和“粉色小屋”两个私密教育空间。
(资料照片)
7月23日一大早,万荣县人民检察院“静护花开”未检工作室的电话铃声响起。电话那头,一位母亲的声音微微发颤:“孩子顺利考上高中了,谢谢你们!”这通电话,让检察官王静长舒了一口气——几个月前,她第一次见到那个15岁男孩时,他正蜷缩在公安机关的询问室浑身发抖。
一场发生在洗浴中心的侵害,曾险些将这名少年和整个家庭一同碾碎。如今,电话那头传来的不再是恐惧与焦虑,而是一个家庭重新启程的希望。从一间洗浴中心的阴暗角落,到一个行业的系统整治,再到一套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机制,万荣县人民检察院从“一案”出发,撬动了一场关乎未成年人成长的“大治理”。
封闭空间里的“无形强制”
一场案件定性的博弈
2025年11月,15岁的少年在当地一家洗浴中心包间搓澡时,搓澡工解某某将罪恶之手伸向了他,少年脱身后第一时间告知家人并报警。然而,案件在初期侦查阶段便遭遇了定性分歧——公安机关认为,行为人并未使用明显的暴力或胁迫手段,倾向将其认定为治安违法案件,拟作行政处罚。万荣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依法提前介入后,承办检察官没有停留在书面审查层面,本着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的谨慎态度,走进案发洗浴中心,在狭小的包间里反复察看环境,俯身观察地面湿滑程度,感受空间封闭带来的压迫感。结合孩子在事件后的创伤表现,王静在案件讨论会上说,“这个案件不能单纯讨论‘有没有暴力行为’的问题,我们要看到这是一个成年男性在密闭空间里对未成年少年实施的行为。空间本身就是一种强制力量。”
检察官进一步分析认为,包间封闭、空间狭小、地面湿滑,被害人难以反抗或脱身;行为人作为成年男性,在体力上占据绝对优势,其文身、粗重金链等外在形象在特定封闭环境下对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形成了强烈心理威慑;被害人年仅15岁,身处陌生环境,处于孤立无援状态,其不敢反抗属于人之常情。综合种种因素,该行为应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以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具备刑事立案条件。
经过多轮沟通和实地复勘,最终双方在法律适用上达成一致。公安机关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将该案转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经查,解某某此前有协助组织卖淫的刑事前科,结合其犯罪情节、前科劣迹及再犯风险,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同步提出从业禁止建议——禁止其今后从事任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相关职业。这一建议最终被法院采纳,斩断了其再次侵害未成年人的可能。
创伤之后
一场修复心灵的接力赛
立案、起诉、判决——司法程序有条不紊地推进,但检察官的心里始终悬着一块石头。案件回访中,男孩母亲哽咽着说:“孩子晚上总做噩梦,上课老是走神,马上就要中考了……”这一席话让王静揪心不已。司法程序可以惩罚犯罪,却无法抚平伤口。对这名少年来说,心理创伤若不及时干预,可能比侵害本身更具持久破坏力。
万荣县人民检察院当即启动“司法办案+心理救助”同步机制,联动专业社工机构,为母子二人分别开展专项心理测评。结果显示,少年已出现典型的创伤后应激障碍症状,母亲也因自责与担忧陷入重度焦虑抑郁状态,亲子关系日益紧张。
针对这一情况,未检检察官联合心理咨询师为母子二人量身定制了分阶段、持续性的心理疏导方案。经过数月的持续疏导,少年逐步走出心理阴影,顺利返校备战中考,并以良好状态考入高中;母子关系也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修复和改善。
“案子结了,不等于事完了。未成年人的心理创伤往往不会随着法槌落下而自动愈合,我们必须把救助工作做到孩子真正好起来为止。”王静说。
个案背后的行业沉疴
一次洗浴场所的全面体检
万荣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止步于个案办理,而是以案件为切口,深挖滋生侵害发生的土壤。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涉事洗浴场所明知解某某此前有涉黄违法犯罪记录,却仍违规招录其从事直接接触顾客的工作。
发现这一个案隐患后,该院决定把视野从“点”扩到“面”。他们联合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以“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健康证持证上岗”“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场所安全设施配备”等为重点,对全县范围内的洗浴场所展开了拉网式专项排查。
排查发现,部分洗浴场所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不规范,个别场所甚至未建立任何从业人员背景审查制度,管理混乱程度令人担忧。针对排查中发现的两家问题较为突出的场所,万荣县人民检察院向该县卫生健康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责令限期整改。卫健部门迅速响应,对涉事场所作出停业整顿处理,同时将从业人员年度健康体检、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安全巡查等纳入洗浴行业日常监管指标,推动行业管理从“粗放”走向“精细”。同时,检察机关通过定期回访持续跟踪整改效果,确保每一条建议都能落地有声。
翻查旧案
一场类案监督的“回头看”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们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这起案件暴露出的“定性争议”是否具有偶然性?其他类似案件有没有被“降格处理”?
为此,万荣县人民检察院启动了对全县公安机关近5年来所有涉未成年人猥亵类治安处罚案件的专项监督行动。办案团队逐一调阅卷宗、逐案分析定性、逐项排查问题。在全面梳理甄别的15起案件中,发现有两起案件具备刑事犯罪构成要件,遂依法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督促公安机关将两案转为刑事立案。目前,两案均已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一次纠偏可能只是偶然,建立制度才能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在此基础上,万荣县人民检察院与该县公安局联合会签了《关于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确立了多项刚性机制:猥亵或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案发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同步介入;统一证据收集、审查和认定标准,明确法律适用尺度;同步落实“一站式”询问、心理疏导、隐私保护等特殊保护制度,避免未成年被害人遭受二次伤害。
“有了这份实施意见,我们和公安之间不再是‘事后沟通’,而是‘事中协同’。”王静介绍,如今涉及未成年人的猥亵、伤害类案件,公安机关都会第一时间通报检察机关,双方在侦查阶段即形成合力,从源头上杜绝了案件降格处理、“以罚代刑”的可能。
法治课堂
让孩子成为自己的“守护者”
“检察官阿姨教我们,不管对方是谁,只要让我们感觉不舒服的触碰,都要大声说‘不’,然后马上告诉爸爸妈妈。”7月23日,在万荣县解店镇北解村的法治课堂上,一名小男孩认真地说。
这是万荣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团县委,面向全县社区和乡村的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群体开设的暑期公益法治课堂。孩子们围坐在一起,观看防性侵、防校园欺凌主题的动画短片,随后检察官带领大家拆解短片中的每一个“危险信号”,一一讲解“遇到这种情况,第一时间应该怎么做”。检察官不只是在讲台上授课,还设计情景模拟、互动问答,让孩子们在参与中真正学到自我保护的知识。
此外,万荣县人民检察院还依托新落成的法治教育基地,专门打造了“蓝色小屋”和“粉色小屋”两个私密教育空间,为不同性别的孩子提供有针对性的自我保护课程。课程内容涵盖隐性侵害识别、危险情境应急自保技巧等,用孩子们听得懂、记得住的方式,帮助他们树立“身体主权”意识。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在法律认知上存在的普遍盲区,未检团队制作了系列专题宣传视频和图文资料,将更精准的普法内容送进校园和社区。检察官在保护他们的同时,也在努力教授他们如何自我保护。
回顾整个办案历程,一条清晰的脉络浮现出来——从一起个案出发,万荣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团队走出了一条“立案监督—刑事追诉—心理救助—行业整治—类案监督—建章立制—法治宣教”的融合履职之路。
“未成年人保护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万荣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深耕未检综合履职,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民生隐患,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融入社会治理全过程,切实守护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