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编纂一部伟大的民法典而努力
来源:法制网 | 责任编辑:本站 | 发布时间: 2017-09-28 18:04
编纂民法典是对我国立法理论、立法技术、立法能力和立法水平的一次全面检阅。能否编纂一部堪称世界经典的优秀民法典,这是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共同完成的考题。协调民法规范与社会生活的关系,实现民法源于社会生活与回应、引领社会生活的统一。协调立法理念与立法技术,实现制度健全与良法善治的统一。协调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实现权、责、利的统一。
民法典编纂是一件盛事,更是一件大事。与其他形式的法律相比,法典具有较强的稳定性,这是保证法律权威性、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对立法工作者的基本要求。我们要为国家、为人民、为世界制定一部怎样的中国民法典,这是党和政府、时代和人民对当代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一场大考。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民族特征、时代精神、面向21世纪的能够经得起实践检验和历史考验的经典民法典,这是几代中国法学法律人的梦想,凝聚了几代中国法学法律人的不懈努力。为了不负时代、不辱使命,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我想对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提几点希望。
一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为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服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民法典不是技术中立的法律规范,也有意识形态的较量和拷问,离开意识形态指导、纯粹为编纂民法典而编纂民法典的情形在世界范围内是很少见的。法学具有强烈的政治属性和意识形态色彩,民法典不是政治法典,但民法典编纂一定要立足于我国社会和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要服务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最大限度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尤其是民法学专家要勇于接触各种不同观念,并在不同观念碰撞中阐释、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牢牢把握民法典编纂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和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制定民法典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保护人民的理念,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贯穿于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制度之中。要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使我国民法典彰显出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二要开展认真、深入、广泛的调查研究,为民法典编纂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民法典编纂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开展调查研究,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民法典编纂需要整合、协调、完善现有民事单行法律,需要对现行重要法律和重要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做出客观实在的评估。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之中,开展求真务实、形式多样的调研活动,为民法典编纂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持。要全面了解现行的民事法律制度哪些应当保留,哪些应当废止,哪些应当完善,哪些存在冲突需要协调,哪些经过实践检验的司法解释应当上升为法律等。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经验、生活智慧的法典化总结。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对社会生活中已经存在并且被广泛接受的风俗、习惯、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做扎实全面的调查研究,深入探讨并择优将其纳入民法典中。要全面调查不同组织、不同人群对民法典编纂的诉求,着力探寻整合不同观点、不同意见、不同诉求的方法。要带着问题做调研,在调研中发现产生问题的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三要广泛宣传动员,为民法典编纂和顺利出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民法典编纂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法治建设和改革重大项目之一,既是当前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法治实践中的大事,又与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单位、每一个企业息息相关。编纂一部符合我国当前和今后发展需要的、能够为全社会广泛认同和尊重的民法典,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广泛参与,需要形成最广泛的社会共识和法律共识。
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结合各自职业特点,发挥各自优势,在司法审判、法学教育、法律服务等活动中,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民法典、关注民法典,主动提出立法建议,深度参与立法讨论,积极贡献民法智慧。在宣传动员中,要尊重社会各界的不同意见,重视人民群众的智慧,既要将立法机关的立法思想、立法目的、立法中的重点难点向人民群众讲清楚、讲明白、讲透彻,也要最大限度地吸收和采纳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让他们真正体会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法律的主体,使他们真正理解民法典、支持民法典,将来自觉遵守和践行民法典。
四要齐心协力,攻坚克难,为民法典编纂共同努力。在我们这样一个幅员辽阔、地区差异大、风俗习惯多样的社会主义国家,编纂一部系统化的民法典,这在世界法典编纂史上是史无前例的。虽然有国外经验可以借鉴,有传统要素可以吸收,但都不可能是简单的“拿来主义”。民法典编纂中,会遇到各种学理问题、制度问题、方法问题、实践问题,需要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实践创新。这些问题的解决,不单单是民法学界的任务,也不单单是民法学界就能够解决的问题,而是需要整个法学法律界共同面对、共同思考、共同回答、共同解决的问题。制定民法典的工作主体是民法学家,但要真正制定出一部符合中国国情和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体现时代精神、人民意愿和法治规律的社会主义民法典,就必须动员全国法学法律界的力量,必须凝聚各相关学科的知识和理论成果。
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等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要共同讨论和思考民事法律实践中的制度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环境保护法学、网络法学等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法学专家,要共同研究解决民法典编纂中可能面临的不同学科理论问题、不同位阶和相同位阶的法律效力问题、规范衔接问题等。法律实务界和法学理论界要及时沟通、及时交流、共同研讨,力争及时解决、尽快解决、有效解决已经出现和可能预见的法律问题,实现法律制度供给与执法司法实践的有效对接。当然,我们也期待哲学、经济学、社会学、语言学等各领域的专家学者积极参与,从价值哲学、经济社会理论、法律语言等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对民法典编纂建言献策。
中国法学会作为中央确定的民法典编纂工作的主要参与单位之一,我们有自己的独特优势。一是联系面广。中国法学会广泛联系法学、法律界和政法各部门各单位,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和整合研究机构和实务部门在立法中的优势,实现效益最大化、效果最优化;二是人才荟萃。中国法学会所属57个研究会,汇聚了法学各领域、各部门以及新兴交叉学科的最优秀的专家学者、最优秀的研究团队,能够为法典编纂提供权威、有效的智力支持;三是地位超脱。中国法学会是中立的第三方机构,能够对现行法律的实施状况做客观公正的评估,对社会各方诉求做忠实全面的传递,对不同部门、不同群体的意见做中立公允的协调。中国法学会将立足职能定位,充分发挥特有优势,在民法典编纂牵头单位全国人大法工委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与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尽职尽责做好相关工作。希望各位法学专家继续以强烈的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使命感,支持中国法学会做好民法典编纂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中央交办的这项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工作任务。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的时代,历史把编纂民法典这项伟大的使命交给了我们。我们一定要聚精会神,凝心聚力,立足中国传统与现实,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向祖国和人民、向世界和历史交出满意的答卷。我们一定会编纂出具有中国特色、民族气魄、时代精神的优秀民法典,不负时代,不辱使命。我们的民法典一定能成为当代法学法律人留给法治中国的伟大作品,成为中国送给世界的宝贵财富,成为世界民法史上的不朽经典。让我们同心协力,为了这个目标而共同努力!
(文章为作者在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上的讲话内容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