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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信访案件回流推送机制 打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模式

来源:垣曲政法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4-12-24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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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垣曲县综治中心聚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能,在深入分析各类矛盾纠纷特点成因的基础上,结合垣曲婚姻家庭类矛盾案件占比居高不下的特点,创新实施了政法信访类案件回流推送机制,形成政法机关和乡镇党委良性互动、协同发力的良好局面,不仅做实了诉源治理,还拉长了案件办理“服务链条”,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有效预防了各类极端事件的发生。

打造“沉淀池”,把政法信访类案件“筛一筛”

  在日常生活中,一般矛盾纠纷都是通过网格员或各级调解组织进行化解,能到法院打官司或到信访部门信访的都是久拖不决、久调未果的沉疴顽疾。针对这一特点,垣曲县综治中心牵头打造矛盾纠纷“沉淀池”,建立政法信访案件信息“汇总-研判-推送-反馈”工作机制,将公安、检察院、法院、信访部门每月受理处置的各类案件进行汇总、归类,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度扫描”,甄别出风险点多、隐患较大的案件,利用每月综治例会,将案件信息“点对点”推送给各乡镇(社区)综治中心,要求各乡镇社区本着以案管人、精准治理的理念,特别关注婚恋情感、家庭邻里类等容易引发极端案件的矛盾,综合考量当事人的性格特点、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多方面因素,一案一策、精准发力,综合研判诱发此类矛盾纠纷的深层次原因,为成功化解和公正判决做好铺垫。

前移“主阵地”,诉源治理再“紧一紧”

  一般情况下,案件的调解处置都是在法院或派出所完成的。案件推送机制实施以来,我们把处置阵地前移到了乡镇和社区综治中心,对于不同性质的案件,采取不同举措进行化解处置。

  一是婚姻家庭类案件“主动调”。婚姻家庭类案件普遍存在隐秘性强的特点,很多当事人在乡镇、村(社区)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告上了法庭,当案件推送至属地后,属地乡镇和社区充分发挥人熟情况熟的优势,先从外围入手,捋清来龙去脉,从亲情和法律两端发力,努力将其化解与诉前。今年以来,共反馈婚姻家庭类案件136件,调解成功18件,不仅节约了司法成本,还保护了18个家庭完美和谐。

  二是邻里纠纷类案件“陪同审”。邻里纠纷能上法庭的往往都积怨太深,难以化解。当案件推送至属地后,法院和当事人所在地综治中心随时互通信息,开庭时邀请调解员或网格员陪同出庭,一方面便于网格员更深一层了解是非曲直,另一方面让他们当场见证,约束当事人积极履行法律责任,更有助于判决结果的兑现。

  三是刑事治安案件“集体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既是偶发,也是必然。通过案件回流甄别,分析每一个案件当事人背后家庭和成长经历,让网格员和公安民警时刻关注,避免此类家庭其他成员“重蹈覆辙”;对于治安类案件,深刻查找治安联防漏洞,做到“亡羊补牢”,真正通过案件成因分析,提升基层社会治安防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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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长“服务链”,案结事了再“稳一稳”

  从社会稳定角度来讲,法定程序对案件和信访事项的终结并不意味着矛盾的终结。为消除当事人不服判决结果进而引发极端案事件的隐患,综治中心通过案件推送机制,将法院判决案件、公安打击教育案件及信访终结类案件推送至当事人常住地综治中心,由乡镇综治中心组织村干部、网格员和平安志愿者时时关注案件当事人情绪起伏状况和日常生活状况,确保对潜在风险点做到一目了然、心中有数。每月综治例会上,乡镇政法委员都要就推送案件的稳控情况和存在的风险点进行汇报。

  对于执念过深的钻“牛角尖”人员,综治中心选派待人亲和、业务娴熟、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攻坚小组”,深入矛盾核心,开展深度引导与化解工作;对于一时无法接受的性格偏激人员,综治中心通过开展心理疏导,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帮助当事人排解负面情绪,重塑积极健康心态。通过拉长“服务链条”,确保案件当事人保持全程稳控状态,牢牢兜住矛盾化解与社会稳定的底线,全力做好执法办案的“后半篇文章”。

  案件回流推送机制实施以来,垣曲县综治中心共推送公安案件 199件,法院案件162件,信访案件36件。通过乡镇、社区综治中心诉前化解74件,让新时代“枫桥经验”中“化解在基层”的精髓要义在舜乡大地得以深化和实践。

  通讯员:安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