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办好“小”案件 护航营商“大”环境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4-10-17 11:30
近日,稷山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流转纠纷案件,用心办好“小案件”,护航营商“大环境”。
2004年,被告公司为建彩印厂租赁了翟店镇某村原告土地进行厂房建设,双方合同约定每亩地按亩产小麦800斤计算,小麦按当年市场价格计价,租地期限为20年。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依约履行。然而在今年合同到期后,原告将被告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将租赁的土地予以返还。
承办法官在接收该案后,第一时间与原被告联系,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和诉求。经了解得知,双方在续订租赁合同时,原告方要求提高亩产小麦的斤数,双方在亩产斤数问题上争执不下,未达成一致意见。
为妥善解决矛盾焦点,承办法官询问了村干部及镇政府工作人员,走访了多家同类型企业,了解他们的租金情况,就小麦斤数提出合理的建议。最终在承办法官摆事实、讲道理、明法理的劝导下,双方均同意了关于小麦斤数的建议,达成调解协议,现已履行完毕。
今后,稷山县人民法院将积极发挥与地方工商联、商会及产业协会联动优势,通过完善对接机制,健全便民通道及涉诉风险预警等方式,全力促进涉企案件矛盾纠纷的化解,减轻企业诉累,着力“降本增效”,以法治“善为”促营商环境“更优”。
来源:稷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