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普法宣传 >

“典”亮生活 守护美好

来源:稷山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5-05-23 08:31

稷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普法活动

1747960396801820.jpg

“您好,您说的孩子没领结婚证但办了酒席,解除婚姻关系,彩礼是否需要退还这个事,咱民法典里有规定,原则上是应该返还彩礼的,但也需要考虑共同生活的时间、是否生育子女、彩礼数额和用途等等来确定是否返还和具体的返还数额......”

“您好,借钱能不能要利息民法典也有规定,只有约定了利息才可以要,没约定就不能要了,如果对方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归还您的借款,他应该支付逾期利息,所以您借钱给别人,最好在借条上写清楚利息......”

正值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推动民法典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近日,稷山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县委广场法律宣传咨询处,通过法律咨询、案例讲解、资料发放等形式,为广大群众送上“零距离”的法律服务。

干警们一边发放宣传手册,一边耐心解答大家的疑问,围绕群众关心的赡养老人、婚姻家庭、合同借贷纠纷、物权保护等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法律条款,并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润物细无声”地走进大家心中,吸引众多群众驻足参与。

“今天才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这么多规定都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这样的普法很实在!”在场群众们纷纷感慨道。

1747960424870016.jpg 1747960424119670.jpg

此次活动的开展,是检察机关主动服务群众的有力举措,也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注入新动能。今后,稷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耕基层法律土壤,以更丰富的内容、更接地气的形式开展普法活动,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魅力,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通讯员:韩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