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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彩礼起纠纷 依法调解化矛盾

来源:新绛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5-03-05 09:45

近年来,“天价彩礼”成为困扰农村婚恋的顽疾,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就明确提出,要通过法律约束、社会组织协同、观念引导等多管齐下“综合治理”高额彩礼问题。新绛县人民法院古交人民法庭近日成功调解了一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给这段因习俗结合却未能圆满的感情画上了理性句号,并为化解彩礼矛盾提供了生动实践。

案情回顾

小帅(男)与小美(女)经媒人介绍相识,后按当地习俗举办婚礼,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一年后,因婚前了解不充分,二人未建立起深厚的感情,婚后双方又缺乏沟通,无法共同生活。小帅遂向新绛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求小美退还全部彩礼。  

案情聚焦

未领证同居分手

20余万彩礼何去何从?

调解经过

调解现场,双方对解除同居关系均无异议,但对返还彩礼一事意见分歧较大,且对立情绪明显。见此情形,为避免因返还彩礼一事导致双方家庭感情裂隙进一步加深,承办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分开,采用“背对背”的方式进行了调解。

一方面,承办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司法解释,向双方释法明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在法律上不被视为婚姻关系,双方不享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但彩礼返还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实际开支等因素。”另一方面,引导二人认可双方在同居关系期间的付出,相互体谅,放眼未来,不要让自己纠结在过去而影响未来的生活。

最终,经过多轮调解,双方当事人情绪逐渐缓和,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彩礼返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小帅返还小美生活衣物,小美返还小帅12万元彩礼,并在法庭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完成了款项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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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正是新绛县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秉持调解为先的家事审判理念,统筹兼顾法律规定和本地风俗习惯,妥善平衡当事人双方利益,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守护了公序良俗,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法治正能量。

通讯员:郭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