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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渠道”办理入学靠谱吗?法院:当心被骗

来源: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5-05-15 09:50

你是否还在为孩子的学习发愁?

你是否还在焦虑孩子能不能考上重点学校?

那你又是否听过这样的话语——

“我有特殊渠道,可以帮孩子稳上好学校。”

“你只要花点钱,孩子就能转到重点高中……”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大多数父母从孩子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在尽力为孩子铺路。为助子女攀登学业高峰,铺就一条通向理想未来的坦途,让孩子上名校成为很多家长追求的第一目标。一些家长不惜花重金托人“找关系”,想要通过非正规途径让孩子进入好学校,不法分子因此嗅到“商机”,以“认识人”“有关系”等理由,精心编造骗局从中牟利。

  近日,稷山法院审理了一起谎称能办理优质学校入学而实施的诈骗案件。

  “特殊渠道”办入学,“办理费用”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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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7月至8月,陈某因朋友的孩子想在重点中学就读,经人介绍联系上被告人王某。王某在没有能力办理的情况下,利用家长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望,谎称自己有“特殊渠道”,只要家长缴纳“办理费用”,就可以为孩子办理重点中学的入学。

  陈某转账后,眼看学校已经开学,但孩子却迟迟未收到入学通知,便要求王某退款,王某以多种理由推脱。陈某这才意识到王某根本没有所谓的“特殊关系”,完全不具备为孩子办理入学的能力,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2025年4月,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网恢恢无遗处,刑事制裁终难逃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有“特殊渠道”可以办理重点中学入学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对王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责令王某退赔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追根溯源明症结,法官支招筑防线

  审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总结分析了此类案件频发背后的缘由:一方面是由于家长对孩子教育的过度焦虑和对优质教育资源的盲目追求,这种心理导致家长在面对“诱人”的教育机会时,容易忽视潜在风险。另一方面是因为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政策盲区,很多家长对招生政策了解不足,缺乏辨别信息真伪的能力,诈骗分子遂利用这一盲区,编造虚假信息,诱使家长一步步陷入骗局。

  在此提醒广大家长,要保持理性,不迷信“关系”。入学是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过程,学校的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都有明确规定,不要迷信所谓的“特殊关系”和“内部渠道”。要了解政策,关注官方网站。及时关注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招生信息和政策,了解招生条件、报名时间和方式。如果对招生政策有疑问,可以直接咨询教育部门或学校。要小心谨慎,防止上当受骗。不轻易向陌生人转账,如发现可能遭遇入学诈骗,应立即报警,保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合同协议等关键证据,配合警方调查,维护自身权益。

  普法入校护成长,治理一片保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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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结事未了,为守护更多家庭,防止此类案件重演,稷山法院积极行动,组织部分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走进校园,通过典型案例向家长和学生普及常见的教育诈骗手段及防范方法,增强其防范诈骗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建议学校,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家长规范择校意识,向家长及学生详细解读招生政策,打消家长顾虑,避免上当受骗。

  教育,是一项关乎孩子未来、国家发展的神圣事业,不容诈骗分子肆意践踏,破坏教育的公平与公正。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家长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不要轻信有“关系”、有“门路”等说辞,以免既遭受经济损失,又错过孩子宝贵的入学报名时间。如果发现上当受骗,请及时报警。

  通讯员:靳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