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意外引发的遗产争夺战
来源:运城新闻网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5-09-05 12:33
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与继承相关的纠纷不断增多。在物质丰富的今天,一场意外往往引发的不只是生命的遗憾,还可能触发家庭内部的遗产争夺。
当亲情遭遇金钱考验,法律就成为守护家庭温情的最后防线。
近日,芮城县人民法院通过一个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让群众了解了法律如何在生活中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为类似纠纷提供参考。
公婆儿媳之间的对峙
柴某系二原告之子,系被告陈某之夫,柴某与陈某育有一女柴小丙。2022年,柴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赵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不幸死亡,事故责任认定双方同等责任。
柴某生前,所在公司为其投保一份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60万元,未指定受益人。
事故发生后,陈某凭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将保险金全部转入个人账户。二原告得知情况后,发现儿媳陈某通过“权益转让书”将属于他们的理赔款全部领取,遂将陈某及保险公司诉至芮城县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分割保险金。
开庭前,芮城县人民法院法官多次联系陈某进行调解,希望她返还部分赔偿金,但陈某始终拒绝,并称该保险金已全部用于偿还柴某生前债务,与二原告无关。
二原告无奈之下,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公正判决守护亲情尊严
芮城县人民法院判决明确: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所有法定继承人平等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本案中,二原告、陈某及柴小丙享有均等份额。
判决书写道:“二原告要求被告陈某返还保险赔偿金30万元,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法院同时指出,陈某关于保险金用于偿还债务的辩称,不影响二原告合法继承权利,应另行处理。
这一判决确立了重要原则:在未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保险金属于遗产,法定继承人平等享有权利。法律文书虽无情感色彩,但公正判决让二位老人拿回了应得的赔偿金,也恢复了他们在家庭中的尊严。
判决后亲情何处安放
芮城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可以裁定财产归属,却无法完全弥合亲情裂痕。在法律与情感的平衡中,公正的判决让金钱回归保障本质,让亲情超越利益算计。
本案提醒公众:
遗产分割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对家庭成员对亲情价值和财富态度的考验。法律为公平分割提供底线保障,而亲情的延续,需要家庭成员在法律框架下自觉维护。
在柴某一案中,二原告拿回应得份额,依法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而子女柴小丙也享有合法继承权。判决不仅解决了财产分配问题,也为家庭成员明确了权利边界,保障了每一位继承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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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樊朋展 张蕊彤 刘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