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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消除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

来源:运城日报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4-08-08 11:40

运城市强力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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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消防救援大队到一小区进行安全检查。(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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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消防部门、公安部门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资料图片)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凭借高性价比和便捷性得到人们广泛青睐,成为许多家庭短途出行的首选“代步神器”。数据显示,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目前已达3.5亿辆。在方便群众出行的同时,由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非法改装等一系列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屡屡发生,成为当下基层治理的老大难问题。

  为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骑行、使用、停放、充电、维修、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前段时间,运城市成立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在全市范围内展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希望通过标准宣贯落实、质量监督管控、严惩制假售假、严查非法改装、鼓励设施增建、整治违规充停、规范报废回收等工作措施,到2025年底,基本健全法规标准,建立起完善长效的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切实消除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

  “代步神器”缘何成“夺命凶器”

  7月7日凌晨2时41分,垣曲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该县一小区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火灾。接警后,消防救援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成功将火扑灭。

  据该小区物业人员讲述,当日凌晨2时18分,中控室值班人员在电子巡岗大屏幕上发现某单元门口有小火苗并迅速蹿烧,值班人员赶紧拨打119并呼叫当班保安到现场,手持灭火器对着燃烧电动车进行灭火。据介绍,此次火灾起火点位于小区某单元门厅。

  电动自行车起火可能由哪些问题引发?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电动自行车主要由蓄电池、塑料车身、橡胶轮胎、海绵坐垫等组成。其中,导致电动自行车起火最主要的原因是蓄电池。一旦蓄电池热失控,就必然导致火灾。如果发生火灾时,电动自行车处于建筑物内或者易燃易爆环境,危险系数将会成倍增加,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在日常生活中,引起电动自行车起火的原因主要有:

  过度充电。电动自行车过长时间充电会让电池发热、鼓胀甚至爆炸。

  线路老化。电动自行车使用过久,车里的连接线路容易老化、松动导致漏电、接触不良或短路,如果车辆线路发生故障,产生的高温容易引燃车辆的鞍座及装饰性塑料件等。

  充电器使用不当。很多家庭不只有一辆电动自行车,不同品牌的电动自行车混用充电设备,也会给电池带来损伤,充电器是损耗品,寿命较短,需要及时更换,更换时要注意与蓄电池型号相匹配。

  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电池一般有铅酸电池、锰酸锂电池、磷酸亚铁锂电池等多种类型,各种电池的充电电压并不完全相同,在改装的过程中容易发生混用,从而导致过充电,进而引发起火爆炸。

  因此,我们要购买正规、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特别是更换电池时要到正规的店铺且选用品牌电池,不要贪图便宜选择回收电池或者改装电池,不要将电动自行车推到室内充电或将蓄电池带回家中充电,更不要“飞线充电”。

  遇到电动自行车起火该怎么办?

  万一电动自行车起火,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第一时间切断电闸,防止触电、漏电等情况发生,然后使用灭火器灭火;在附近没有灭火器的情况下,也可以使用干沙子泼洒在起火点进行灭火;如果火势紧急,难以控制,要迅速拨打119报警电话寻求救援。

  全链条整治主要解决哪些问题

  7月,运城市印发《运城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记者从中了解到,此次全链条整治行动的整治任务主要涵盖7方面,分别是着力解决国家标准贯彻落实不到位问题,着力解决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问题,着力解决非法改装屡禁不止问题,着力解决设施不足、违规停放充电问题,着力解决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问题,着力解决溯源追责力度不够问题,着力解决风险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不强问题。

  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督促生产企业加快过渡期内生产设备升级改造,严格落实电池数据采集存储和安全状态监测技术要求,标注正常使用条件下电池安全使用年限;持续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整车、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落实相关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控制器、蓄电池、充电器互认协同要求。督促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禁止电动自行车整车与蓄电池拆分销售,依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电子商务领域、销售门店等销售主体监管。建立电动自行车制假售假问题线索移交通报机制,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斩断非法生产、销售网络链条。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严禁为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动自行车发放正式号牌,引导群众购买符合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对目前在用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内实施临时登记管理;过渡期已满的,由各地政府明确管理措施。

  通过《方案》,记者了解到,运城市将严格新建居住项目规划审批管理,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纳入项目配套和拟供地块的规划条件中,在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明确布局和配建比。在既有居民住宅小区内利用公共空间设置停放场所、充电设施,涉及规划调整的,优化程序简易办理;不涉及规划调整的,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对既有小区场地资源紧张、无固定停放场所、无电源条件的,依法依规合理利用周边公共开放空间设置停放场所、充电设施。同时,在商业区等公共开放空间规划建设停放场所、充电设施,并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范围。同时,进一步规范充电费用。居民住宅小区充电电价一律按居民电价执行,企业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经营成本等情况自主、合理确定充电服务价格标准。在此基础上,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组织乡镇(街道)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电动自行车停放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劝阻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消防、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加强联合检查,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市住建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制止措施。督促老旧小区、居住出租房集中区等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将电动自行车文明停放、安全充电、“三清三关”、不得私拉电线及插座、上楼入户充电等内容纳入村(居)民防火公约,常态化开展相关内容的宣传,引导群众遵守公约、安全充停、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纠治违规充停行为,每季度至少集中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鼓励引导群众积极查找并举报身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联合行动凝聚合力

  消除突出安全隐患

  眼下,全链条整治行动已经在运城市电动自行车领域火热展开。

  近段时间以来,市消防、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多次在全市范围针对住宅小区、自建房、“三合一”、沿街门店、电动车售卖点等场所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同时,全市各乡镇(街道)也组成检查组同步开展夜查行动。重点检查了电动自行车有无在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以及建筑架空层是否符合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要求。与此同时,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维修点是否存在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以及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突出小区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曝光。

  为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因电动自行车不当使用而引发的火灾事故,日前,市消防部门联合多部门对非法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违规门店和“黑窝点”开展了联合检查,重点对经营单位主体资质、产品执行标准、3C认证及蓄电池、充电器产品标识标注以及非法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行为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部署会、推进会,持续跟踪工作进度,采取“五个一”举措,对基层监管人员和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培训,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警示约谈会,签订《电动自行车守法经营承诺书》。坚持属地检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线下检查与线上监测相结合,持续加大监管力度。

  市住建局对全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按照“能建尽建、布置合理、安全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尊重居民意愿,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对全市电动自行车充电价格、服务收费、市场结构、经营现状等情况进行了调研摸排,并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起草市级《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充分考虑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的需求,在充电桩建设上,引导相关单位合理利用存量土地、边角地块,对于需要新增用地的项目,实施指标倾斜,开通绿色通道,压缩办理时限。

  市生态环境局在我市组织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置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收集试点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内容。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市消防救援支队出动检查组52个,检查人员315人次;联合行业部门成立检查组50个,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成立检查组40个,检查住宅小区358个,自建房421个,三合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等场所755家,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152家,维修店铺55家,现场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1682辆。市公安局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保持严管态势、对多次违法人员进行重点查纠,全市共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严重违法行为14663起。市邮政管理局出动检查人员258人次,检查邮政快递企业处理场所、营业场所86家。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运城市居民将电动自行车推回家中充电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被采访的大部分市民表示,不会将电动自行车带回家中充电。市民普遍反映,小区电动自行车车棚不够用,电动自行车经常停放在单元楼前,一遇下雨天,或者被淋或者干脆推进单元门厅或楼道。希望政府在建立更多充电设施的同时,考虑一下电动自行车的停放问题。在一些老旧小区,由于充电设备短缺,“飞线充电”现象依然存在。

  来源:运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