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城东街道调委会:一碗浆水面引发的“风波”
来源:运城司法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5-03-05 10:03

吃饭,本应是生活中最能让人放松身心、享受惬意时光的乐事。然而,谁能料到,在外就餐时,看似平常的一餐,竟会无端生出波澜,小小的摩擦最终演变成激烈的矛盾冲突。从点餐时的意见分歧,到用餐时对菜品的争执,这起因一碗浆水面而起的风波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不为人知的隐情?调解员又将如何巧妙化解,让双方握手言和呢?
近日,李某与母亲等三人到永济市办事。临近中午,忙碌了一上午的他们走进了城东街道辖区的一家面食馆,点了三碗浆水面。用餐时,他们惊讶地发现,碗里的面条竟然既有扯面又有刀削面。这一异常情况,不禁让三人心中生疑:这碗面会不会是别人的剩饭混合而成的呢?就在这时,服务员一句冷冰冰的
“我们饭店就这样,爱吃不吃”,瞬间点燃了矛盾的导火索。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争吵愈发激烈。当三人怒气冲冲地走出店门时,年近八旬的李某母亲胡某突然感到一阵头昏目眩。李某和同伴见状,急忙将她送往人民医院神经内分泌科住院治疗,此次治疗共花费了
5000元。李某认为,母亲此次病发与在饭馆的遭遇有着直接关系,饭馆难辞其咎。
第二天,李某带着另外三人再次找到面馆老板,想要讨个说法。双方见面后,情绪都颇为激动,言语间火药味十足,很快又发生了激烈争吵。无奈之下,面馆老板选择了报警。
城东派出所接到报警后,依照 “警调对接”
的相关规定,将这起纠纷移交给了永济市城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面对双方强硬且互不相让的态度,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心里明白,这起纠纷的责任认定是个相当棘手的难题。于是,调解员迅速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办案民警取得联系,共同碰头,对整个案情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研判。
共情化怒火
在调解工作中,能否有效安抚当事人的情绪,是成功开展调解的关键第一步。事情发生后,李某一直沉浸在母亲因病住院的焦急与愤怒之中,根本听不进任何解释。调解员充分展现出了耐心与专业,认真倾听李某的抱怨与愤慨,并不时用温和、关切的话语安慰她,承诺一定会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来处理此事。为了更全面地了解胡某的病情,调解员专程前往医院,仔细查看了病历,并向主治医生详细询问了胡某的病情发展及住院治疗情况。调解员这种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逐渐赢得了李某的信任,让她心中的怒火也慢慢平息下来,为后续的调解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柔声止纷争
为了避免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此次调解采用了 “背对背”
的调解方式。调解员首先找到饭店老板,了解他的想法和态度。遭遇了这样的事情,老板也是满心委屈。他诉苦道,自己开店做生意本就不容易,服务员当时只是态度不好了些,没想到会引发如此严重的后果。面对老板的委屈,调解员耐心地进行劝解,向他详细说明顾客的合理诉求,以及作为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与此同时,调解员又与李某进行了深入沟通,客观地指出,虽然饭店在此次事件中确实存在过错,但要证明母亲的住院与吃饭时的争吵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还需要更多的证据支持。在整个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始终保持着冷静和理智,从双方的叙述中抽丝剥茧、条分缕析,耐心地在双方之间进行斡旋。渐渐地,双方激动的情绪得到了有效控制,紧张的关系也开始有所缓和。
握手展欢颜
无论多么复杂的纠纷,在法律的框架内总能找到合理的解决办法。调解员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法规资料,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条文,经过深入研究和分析,终于为这起纠纷找到了坚实的法律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为切入点,调解员经过数天的不懈努力,反复与双方进行沟通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下,饭店老板深刻认识到了自己在服务和处理问题方面存在的不足,主动表示愿意承担部分医疗费用。李某也意识到自己在处理事情时有些过于冲动,向饭店老板表达了歉意,并欣然接受了对方承担部分费用的解决方案。
这起因一碗浆水面引发的矛盾纠纷,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得到了圆满的化解。这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纠纷调解,更是法律与情理的一次完美融合,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通讯员: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