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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所法庭促和解 特殊庭审显温度

来源:新绛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5-04-27 10:00

近日,新绛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将庭审搬进了“高墙”内,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服刑人员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法官真正做到了减轻当事人诉累,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案件经过

2019年被告肖某与原告某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约定原告贷款70余万元,贷款期限为三年,之后原告按约向被告发放贷款,但被告未按约定还本付息,原告多次催收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在案件的送达阶段,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目前正在监狱服刑,无法出庭应诉,鉴于被告目前的特殊状况,为听取被告关于案件的想法、保障其诉讼权利,同时给金融机构解决难题,承办法官决定把庭审延伸在“高墙”内。

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协调被告所在监狱,委托监狱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协调监狱预留开庭时间及开庭地点,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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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过程中,被告对借款事实表示认可。“我愿意还款,但是现在在服刑,没有办法偿还,能不能等我出狱后还清。”承办法官针对双方的实际情况提出调解方案,原告某金融机构表示可以等被告出狱后偿还。最终,双方在监狱中握手言和,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承办法官还询问了被告在狱中的生活情况,鼓励其积极改造,早日与家人团聚。调解协议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对于承办法官暖心为民的办案方式道出了感谢之声。

承办法官本着司法利民、司法便民原则,将“公堂”搬进“高墙电网”内,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解达成调解协议,让多年的纠纷画上了句号,彰显了司法温度。

通讯员:郭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