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利剑破藩篱
来源:运城新闻网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5-06-05 10:32
临猗县行政复议改革绘就法治政府新图景
在司法部前段时间公布的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先进集体名单中,临猗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的名字赫然在列。启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临猗县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交出了一份亮眼答卷:2021年以来,累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0余件,调解和解率达31.1%,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100%,更推动全县行政争议化解率提升至78%。
“荣誉不是终点,而是新起点。”临猗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志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我们正在探索‘行政复议+社会治理’的新路径,让每一份复议决定书都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石。”
“三个到位”筑牢改革根基
2020年,临猗县启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拉开帷幕。
职能增加了,人员要跟上。临猗县司法局积极整合行政复议资源,保证人员配置到位,对接编制部门在司法局增设行政复议股,5个公务员编制划转到位。接着是机构设置到位。在该县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司法局加挂临猗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牌子,并拨付13万余元专项经费,建成全市首家200余平方米“一中心四室”的规范行政复议场所。在临猗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服务中心,记者看到,行政复议受理范围、行政复议的条件、行政复议流程图、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内容、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的材料等等,全部上墙。行政复议服务中心的斜对面便是审理(听证)室。“听证室里的全程录音录像设备,让每场审理都经得起检验。”该县司法局分管行政复议工作的副局长蔡晓霞如是说。
人员有了、场所规范了,再就是确保制度完善到位。临猗县紧接着陆续制定出台了行政复议办案流程、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评议工作规则、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听证审理制度等,为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提供制度保障。
“三条渠道”架起连心桥
在临猗县猗氏镇司法所,“行政复议联系点”标识非常醒目。一车辆服务公司老板崔先生就在这里明晰了行政复议的相关流程:“我公司就在这附近,走两步就可以问清楚非常方便。”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该县优化受理渠道,将受理复议窗口前移至各乡镇,设立行政复议咨询点,为群众答疑解惑并指导书写复议申请材料。优化立案渠道。坚持应收尽收,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对书写困难群众采取口头立案,对外地群众提供快递和电子邮寄立案方式等,便捷高效服务群众。同时,优化涉企渠道。涉企案件参照《运城市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办法(试行)》依法审理,充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县14个乡镇司法所全部设有行政复议联系点,群众有什么问题可以就近咨询,也可以直接到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咨询办理。去年6月,该局开通了涉企绿色通道,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市场主体申请行政复议实行当日受理,对主要材料符合受理条件、其他材料不齐全的案件实行“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事后补正”应收尽收、存疑先收、立收立审,提速办理。
通过涉企绿色通道,涉企案件可以“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调解、优先送达”。某建材企业因行政许可纠纷申请复议后,临猗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联合住建、环保部门现场办公,3天化解了该行政争议,避免企业停工损失。
“三种思维”破解治理难题
以预防思维筑基,该县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引导行政机关提前介入争议化解。近3年,和解率达到31.1%。以效果思维导向,该县运用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咨询、召开协调会等多元方式审理案件,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推动案件实质化解。以纠错思维护航,通过交流指导,制发意见书等方式,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
前几年,王先生通过临猗县一车辆服务公司分期购买了一货车。双方约定在王先生付清所有车款之前,车辆所有权保留登记在公司。车辆实际使用权、运营权全部归王先生所有,其他事项一概与公司无关。去年,王先生的这辆货车在陕西境内发生追尾事故,车内包括司机在内的两名人员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该车辆负全责。因为该车辆交付的座位险仅能赔付10万元,与需要赔偿的数额相差甚远。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家属以货车与该车辆服务公司是挂靠关系为由,向临猗县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鉴于之前在一诉讼中,法院在判决书说理部分,有因为无法确定该车辆与车辆公司之间关系,从考虑受害人的利益出发,推定两者属于挂靠关系的表述,该县人社局作出认定死者属于工伤的决定。该车辆服务公司不服这一决定,便向临猗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提出复议申请。今年3月初,该局经过调查了解、召开听证会等多种途径,审理认为人社部门在该起工伤认定时所依据的事实是法院判决书说理部分而非法院认定的事实,没有对王先生与车辆公司是否是挂靠关系进行调查,于是作出撤销临猗县人社局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护了该车辆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个监督”守护公平正义
行政应诉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定途径。为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该县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加强对全县各行政单位行政应诉案件的指导、监督和备案工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临猗县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等指导性文件。目前,该县行政应诉案件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100%,出庭发声效果显著。
潘先生系临猗县孙吉镇一废品收购站的员工,2023年4月在收购站切割废品时右手受伤,向临猗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临猗县人社局对潘先生受到的事故伤害作出决定,认定为工伤。废品收购站老板对上述认定不服向临猗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申请行政复议。经复议后,该局决定维持工伤认定。废品收购站老板认为按照正常的操作流程,潘先生怎么都不可能伤到手,除非故意为之,遂认为潘先生属于自残情形导致的,不应该被认定为工伤。他不服该县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及临猗县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向永济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永济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废品收购站老板辩称案件第三人潘先生有自残情形,但又拿不出证据证明,该案件中被告临猗人社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符合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的立法本意,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告临猗县人民政府作为复议机关依法履行复议职责,其作出的复议决定符合法律规定,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亦予以认可。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该院作出驳回原告废品收购站老板的诉讼请求。后该老板不服一审判决又向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决定。
在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的同时,该县强化“三个监督”,进一步推进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水平。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对自然资源、城市建设、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和涉及市场主体重大财产权益、对本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重大影响等重难点案件重点关注。强化文书履行监督,解决一批涉及群众和企业重大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舆论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未履行案件,实现全县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全面履行。强化重点工作考核监督,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专项考核,加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监督力度,督促行政机关反馈履行结果。
数据显示:2021年以来,临猗县通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76件,推动行政机关主动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12件,数百名当事人通过调解协议获得赔偿或补救。
“我们要让群众在每一起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要让法治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吕志军的话语,道出了临猗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的法治决心。夜幕降临,该县行政复议局的灯依然亮着——那里,正有新的故事等待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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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君蓉 南 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