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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运城法院一案例入选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来源:山西高院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6-08-17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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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进入体系化、法治化的新阶段。近年来,山西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路径,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山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在生态环境法典施行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之际,山西高院发布5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涵盖民事、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等案件类型,涉及大气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野生鸟类保护、噪声污染治理等多个领域,集中展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举措新进展新突破,彰显山西法院践行“两山”理念、以法治护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其中,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朱某星、姬某栋非法采矿案(案例2)成功入选。今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准确适用生态环境法典,忠诚履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责使命,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为推动美丽山西建设贡献人民法院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