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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生态环境法典 守护盐湖碧水蓝天

来源: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6-08-14 10:31

2026年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也将正式施行。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进一步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8月13日,盐湖区人民法院联合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共同开展以“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为主题的“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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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干警们先后走进运城市南风广场、体育公园、盐湖22号堤埝,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立普法咨询台、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倡议书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等方式,向来往群众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破坏环境产生的危害,并着重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核心内容。同时,结合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案件,以案释法、细致解答群众日常生活中与环保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进一步树立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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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宣传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答疑40余次。活动最后,大家共同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共同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盐湖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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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兴则文明兴。盐湖区人民法院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契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持续深化环资审判专业化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守护好盐湖的碧水蓝天。同时,持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拓宽宣传覆盖面,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凝聚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为聚力共建美丽盐湖贡献法治力量!

通讯员: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