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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 典亮未来

来源:稷山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6-08-13 10:49

2026年8月15日,将是我国首部生态环境领域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之日,为打通生态法治“最后一公里”,推动群众由“生态旁观者”转为“公益监督者”,为法典落地营造“懂法、守信、共治”的法治基础,8月12日,稷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稷山分局共赴稷王广场开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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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主要围绕如何认识生态环境法典,生态环境法典的亮点在哪里,重点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的种类、线索举报方式等方面向群众展开介绍。本次宣传共接待来访群众100余人,发放宣传手册500余册,宣传过程中,检法干警积极热心地为群众介绍解读:法典共5编,分别为: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回应光污染、新污染物等民生关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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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结束后,检察干警深入企业山西东方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晋武能源有限公司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旨在推动法典落地生根,帮企业明晰环保主体责任与守法底线,从源头防范环境违法行为,变“事后追责”为“事前预防”。同时畅通检企沟通渠道,引导绿色合规经营,以法治力量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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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我。”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稷山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全面履行生态环境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核心职能。紧盯群众身边的生态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环境法治监督,依法督促整改,追责问责,修复生态,以检察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通讯员:韩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