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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企业的扶贫投资不再“打水漂”

来源:检察日报 运城检察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6-08-12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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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企业的扶贫投资不再“打水漂”

山西垣曲:做实民事执行监督守护国有资产安全

“我们收到了法院的短信通知,案件现在都恢复执行了!”近日,垣曲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公司”)负责人向垣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欣喜地说道。就在不久前,该公司还因部分扶贫资金投资本息难以收回,陷入发展困境。

开发公司是当地政府为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而设立的公益性国有独资企业。今年4月,开发公司就一起200余万元的民事执行和解案件向垣曲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该案中,由于某食品公司迟迟未按和解协议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开发公司便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法院未予恢复执行。

经审查,检察干警发现案涉合同保证人有固定收入来源,完全具备履行能力,应予恢复执行,遂向法院发出说明案件执行情况的通知书,同时跟进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当月,法院即恢复对该案的执行。

鉴于案件涉及国有资产保护,垣曲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民事“终本”执行相关协作机制,对开发公司涉及的执行案件进行系统梳理。经调查,该公司涉及的多个案件中,存在借款方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本”、执行和解后对方未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对履行保证义务提出异议等执行阻碍。相关合同表明,借款多用于与农业生产开发有关的项目,且均有保证人担保。

为确保保证人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保证义务,结合开发公司诉求,垣曲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加强与法院沟通、对保证人释法说理,于6月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符合执行条件的案件恢复执行,同时规范恢复执行案件的申请审查和登记程序。

7月初,法院回复采纳检察建议内容,开发公司另外3起共计390余万元的案件恢复执行。“检察机关的监督帮助我们发现了执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规范执行程序、提升执行质效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